1949年3月24日-4月3日,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在北京举行。这是中国妇女权利争取的一个里程碑事件,标志着20世纪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新起点。
在1949年前的几十年里,中国妇女一直在为争取自己的权利而奋斗。特别是在新文化运动时期,一批有识之士开始呼吁妇女的平等地位,提出“男女平等”的口号。随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尤其是在南方和东北地区,妇女的解放运动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重视妇女的发展和权益,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消除了旧社会对妇女的歧视。这些措施包括:废除旧的家庭法律,建立婚姻法、家庭法和继承法等现代法律制度;推动妇女参加劳动和政治活动,提高妇女地位;建立各级妇女联合会,为妇女争取合法权益,推动全国中国妇女代表大会的召开。
出席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有来自各行各业、各族各界的女性500位,她们是全国总代表,代表全国妇女总数的千分之七以上。大会通过了《宣言》,其中提出的一些重要口号成为新中国追求妇女平等权利的柱石。
这次大会标志着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新阶段。自那时以来,中国妇女以坚定的信念和崇高的理想,积极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各种活动,推进了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和民主化,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