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就职于施工单位的一员,工地现场双标的人和事真的是屡见不鲜。
今天是二零二二年十月三日,本来正值国庆,正是举国欢庆的好时刻。加班也就不说了,抢工期采取特别的方法(在不影响质量的前提下)被“双标”对待。
具体情况得从九月初开始说起,省重点项目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经过我们前期大量的走访工作,默认特批开工建设。由于建设期比较短,投产时间又比较紧,在基础没有完成又影响后道施工工序的前提下,在挣得相关单位允许的情况下做了土方回填。因为天气的原因,现场回填料非常干燥,达不到最佳含水率的要求,回填料比较硬,普通夯实机械达不到夯实要求,也就达不到设计的密实度要求。在此情形下,项目部提出适当喷水的建议(经验)湿润回填料,被相关单位严肃驳回。理由是湿润后回填料会含水,夯实不了,并且会造成弹簧土。我认为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施工方,不会让自己明目张胆的去做这个返工的活儿。恰巧十月三日下午正值中雨,按上面意思回填的全部被雨水浸泡。此时看到被浸泡的回填区,他们再没有提过“弹簧土”的事情,而且最后的结果免不了雨水浸泡的事实。
此事真的让我想“直呼内行”,并且能让你“内行到头疼”。你们都经历了哪些“双标”的事呢,欢迎到评论区留言讨论[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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