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树是用于城市建设
种植在公路、公园等处
美化风景、优化环境的
一般属于国家财产
按树的品种和大小
其价值也不尽相同
近日,玉山县公安局
必姆派出所和下塘派出所
联合办案
侦破一起盗窃公路景观树案件
将两个“脑回路”清奇的盗贼
陆续抓获归案
这个案子是这样的
2021年7月24日,必姆派出所接到玉山公路分局的工作人员报案,称十坊线公路必姆镇和下塘乡交界处两侧的景观树被人盗砍了7棵。
必姆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处置。据调查,被盗砍的7棵景观树,系6棵池杉和1棵水杉,树龄均在30年以上,树高12米以上,总价值估计在9000元左右。因为被盗砍的景观树,有一部分位于必姆镇辖区,另一部分位于下塘乡辖区,故必姆派出所联合下塘派出所共同侦办此案。
警通过勘查,发现被盗大树的树墩平整,痕迹较新,判断景观树系被人用电锯割断,案发时间应该不会超过2天。而如此多的大树被全部运走,极有可能是卖给了木材加工厂。
据此,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实地走访辖区及周边乡镇的木材加工厂;另一路收集查看案发现场及其周边的“天地网”监控视频,并循迹追踪。
通过大量工作,办案民警发现了线索,2021年7月23日凌晨0时许,有一辆红色的三轮车途经十坊线公路,其行迹非常可疑,车厢内疑似有电锯设备!民警遂重点追踪。
通过耐心查看视频录像,果不其然!2021年7月23日凌晨5时许,红色三轮车返回了,车厢里满载着圆木!
“基本上可以确定,被盗的景观树是这人开三轮车去偷的!”民警锁定目标,开始以车找人。
通过连续两日追击,2021年7月26日上午,办案民警发现可疑的红色三轮车出现在文成街道姜宅村,遂立即赶赴布控抓捕,通过蹲守,当日下午,将红色三轮车的车主抓获。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玉山县必姆镇人,以开三轮车帮人运货为业,有盗窃前科。
在公安机关,王某开始意图狡辩,拒不承认自己盗砍了景观树,后来发现民警已经掌握了确凿证据,才不得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唉!不是我一个人搞的,是‘矮子’和我一起去的!”王某供述说,他开三轮车运货,车子经常要维修,时间久了,和县城某修理店的修理工“矮子”熟稔起来,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一天, “矮子”向王某借钱,王某说没钱,“矮子”就提议去外面“搞”(偷)点东西换钱。王某一听很心动,就问搞什么好呢?
“矮子”脑洞大开,说你不是有电锯和三轮车吗?我修理店旁边有个木材加工厂,我们去乡下搞路边的大树,搞到后卖给加工厂不就来钱了?王某深以为然,因为干这种事他有力气,而且比较专业。
他们说干就干,次日(2021年7月23日)凌晨就赶到了十坊线公路必姆镇和下塘乡交界处,持续干了5个小时,砍倒7棵大树,他们又把树干锯成段,搬上三轮车,然后运到县城某木材加工厂出售,共卖了750元,王某分到赃款450元,“矮子”分到300元!
却说王某归案后,民警立即查明“矮子”的身份,他系上饶市广信区人潘某,此前一直在玉山某修理厂做修理工。
可能是听到了王某被抓的风声,潘某立即潜逃了。玉山县公安局遂将他上网追逃。
2021年8月30日,办案民警获悉潘某已经潜逃回上饶市广信区老家的线索,遂赶赴抓捕,在上饶市广信区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当晚将潘某抓获。
“才分到300块钱,还要坐牢!后悔啊!”面对审讯,潘某悔不当初,说哪怕做小工,一天也能赚几百块钱,辛辛苦苦累了大半夜,搞到300块钱,还把自己搞了“进去”!
心术不正,鼠盗狗窃,必遭严惩!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玉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