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一般用风险度来表示危险的程度,风险度用生产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来表示,即:R=F·CR-风险度(危险的程度);F-发生事故的可能性;C-发生事故的严重性。
危险源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可以将危险源划分为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类别定义意义示例第一类危险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能量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决定了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发生事故的后果越严重炸药、原油储罐等第二类危险源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广义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出现得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人的失误、物的故常、环境不良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第一类危险源客观上已经存在并且在设计、建设时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因此,企业安全工作的重点是第二类危险源的控制问题。
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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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事故类别
02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1)物体打击: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2)车辆伤害: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造成的伤亡事故;(3)机械伤害: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4)起重伤害: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5)触电: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适用于触电、雷击伤害;(6)淹溺: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7)灼烫: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故。(8)火灾: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9)高出坠落:人由站立工作面失去平衡,在重力作用下坠落引起的伤害事故。(10)坍塌: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11)冒顶片帮: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二者常同时发生,简称为冒顶片帮。(12)透水: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13)放炮(爆破):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14)瓦斯爆炸: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15)火药爆炸: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运输、储藏的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16)锅炉爆炸: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17)容器爆炸: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即物理性爆炸。(18)其他爆炸:不属于上述爆炸类别的爆炸;(19)中毒和窒息:人接触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废弃的坑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20)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
事故等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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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死亡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大事故≥30人≥100人≥1亿元重大事故10≤X<30人50≤X<100人5000万元≤X<1亿元较大事故3≤X<10人10≤X<50人1000≤X<5000万元一般事故<3人<10人<1000万元
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1)一般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达内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在公众号后台发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即可获得各行业最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
事故风险
目前,企业普遍采用风险矩阵法或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开展安全风险等级评估。(1)风险矩阵法:通过判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程度,选择适用的定性或定量方法科学确定安全风险大小。(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D=L·E·CD-风险大小指标L-发生事故可能性;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会造成损失后果的大小。
来源:每日交通安全
转自颐律观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