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厅,是九十年代最鱼龙混杂的地方,当时的三厅一室(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台球室)曾经被明文规定过禁止,其对社会的影响力和危害可想而知。
“不进三厅一室”,在九十年代曾被写入中小学生守则中,让所有人都遵守。
当时在这些场所出现的人,大部分都是社会闲散人员(小混混、烂人),当然了也有很多是正常娱乐的社会青年。
但由于当时三厅一室太过于鱼龙混杂,发生了不少上了新闻的案件,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最终还是被取缔了。
如今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台球室都算什么?现在的人玩得更花。
三厅一室中,唯一一个小屁孩聚集地则是“游戏厅”。而这个场所则是发生不良事件最多的地方。在老板的眼中,只要进来的玩家,无论年龄大小都是顾客,但他们可没有什么“顾客就是上帝”的理念,你爱玩玩。
店大欺客就是老板最真实的写照。他们了解玩家的心理,瘾大技术差的人,往往是离不开游戏的,无论老板如何羞辱,下一次还是会乖乖去的。
去过游戏厅的人,对于老板的所作所为都是比较了解的,当时早已习以为常。但是多年后,当我们进入社会熟悉法律知识后才知道,原来当年老板*事已经足够判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