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物品罪”这一条怕是得三年以上了吧!在游戏厅放摆出来的性质比较严重,估计还得加码。而且街机游戏基本上全都是盗版,这其中又涉及到了“侵犯著作权罪”。
小屁孩在游戏厅比较受气,老板往往都是有背景的,有人用铁丝勾币、撬开机箱,一旦被老板发现的话,一顿拳打脚踢自然是免不了的,而且这些人就算被打骨折也不敢回去说,理亏。
要是有人故意损坏游戏机的话,有可能被老板强行扣押,直到拿出能够抵押的东西才能离开。
不少小玩家为了玩游戏,什么东西都拿来换币。曾经就有人将家里的纪念币、鼻烟壶、收音机......偷出来换币,老板比较识货基本上照单全收,报酬就是几十枚游戏币。发展到后期,甚至还有人拿香肠腊肉来换币。
最夸张的是,有个家伙把他爷爷珍藏的碗偷出来了,老板一眼就看出是古董,当时就激动得不行,直接在抽屉里胡乱抓了几把币将他的衣服和裤兜全都塞满了。
这些行为放在如今随便一条都可以定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