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因为器官捐赠联系到一起,受捐者对捐赠者表满怀感激,这本来是好意,可是假如不保密,配型成功的那一刻,双方接到消息后,假如开始索要“天价补偿”呢?
“你不给钱,我们就不捐赠了。”
惧怕这样的例子出现,让这陌生人的好意变质,所以,需要“双盲政策”!
双盲是为了杜绝器官买卖这种行为,不想无偿变成有偿。
假如双方互相了解信息,那么受赠者也可能面对压力,心怀感激愧疚,当这种情绪过于激烈,对于接受器官移植的人的后续治疗是极为不利的。
而捐赠者呢?则可能会对受赠者过多的关注,他们希望看到亲人的器官在一个更加有用的人身上发挥作用。
距离可能会使事情更加美好,只有适当的保持距离,才能客观而冷静的看待事情,也只有适当的保持隐私,才能让双方都冷静而理智,也不违背器官捐赠的初心。
器官捐献一定是签署了器官捐献协议的,这个协议既可以本人生前签署,假如本人生前没有不同意器官捐献,那么也可以在他死后由他的亲属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