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条件给抚养费怎么办,没有能力给抚养费了怎么办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4-01-15 18:09:11

  近年来,离婚率持续上升,很多夫妻在离婚过程中,最烦恼的不是财产,而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网友咨询:

  没有争取到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律师解答:

  1、支付抚养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探望子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变更抚养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律师补充:

  抚养孩子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王宝淇律师简介

王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双硕士学位。王律师精通法律、熟悉业务、了解财税且具有市场意识,曾处理大量房地产法律事务,担任多个政府部上市公司、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具有极其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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