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离婚,父母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有抚养义务,夫妻离婚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仍需对孩子承担相应的责任,抚养费大多数是由夫妻双方协商而成的。而实践中也会因为一些特殊情况而需要减免抚养费,那到底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呢?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能够减免抚养费
律师解答:
下列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孩子的抚养费:
一、支付抚养费的一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
二、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因犯罪在服刑的。
三、抚养孩子的一方再婚,而且其配偶愿意承担孩子的全部或者部分抚养费的。
律师补充:
哪些情况下可以更改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覃珊律师简介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社会心理指导师
北京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法律心理服务专业工作部副秘书长
覃珊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同年,对案件见解独到、分析到位、思维敏捷,对现代公司制度及公司法律实务有深入研究,同时在公司实务衍生、交叉的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诉讼等领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覃珊律师认为,随着经济发展,现代法律纠纷呈综合化趋势,以婚姻家事纠纷为例,现代婚姻家事纠纷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离婚与继承,广泛地涉及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公司股权分割或继承、财产协议效力及约束范围、债权债务认定、网络虚拟财产的处分等。覃珊律师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