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冲贷款提取
申请条件
1.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还款正常。
2.主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并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职工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单身职工或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只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充还贷款协议》(职工现场确认并签订协议)
注意事项
1、按月冲还贷时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每月贷款还款日(遇节假日顺延);
2、在约定每月贷款还款日,公积金管理机构首先从主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相应金额冲还当月应还贷款金额;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应还贷款金额时,在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相应金额冲还当月应还贷款金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应还贷款金额时,在借款人约定的银行还款账户中扣划当月应还贷款金额;
3、每月按月冲还贷时间前,借款人应确保公积金账户余额或其约定银行还款账户有足额资金用于偿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还款金额。借款人应主动查询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约定银行还款账户余额,如发现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借款人应及时足额补充约定银行还款账户资金用于还款。如若发生逾期,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条款办理;
4、按月冲还贷期间,借款人如有单位变动、婚姻关系变动等情况,应及时到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否则,造成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5、按月冲还贷期间,借款人夫妻双方不能再办理还贷提取、销户提取和公积金质押担保;
6、因各种原因造成按月冲还贷不成功的,均不免除借款人还贷责任;
7、充还贷协议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申请条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金额
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
1、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需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封存满半年后仍未继续缴存的,方可申请提取。
2、缴存人符合提取条件,但尚未偿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