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设在路面突然高突以前适当位置。减速丘前适当位置应设置此标志,必要时可附加辅助标志说明。
5
建议速度标志
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以建议的速度行驶,设在弯道、出口、匝道的适当位置。此标志一般不单独使用,宜与其他警告标志联合使用或附加辅助标志,以说明建议速度的原因或路段位置、长度。建议速度和限制速度不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建议速度值一般低于最高限制速度值。
6
隧道开车灯标志
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进入隧道打开前照灯,注意行驶。设在无照明或照明不足的隧道洞口前适当位置。隧道标志和隧道开车灯标志只需设置一个。
7
注意潮汐车道警告标志
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注意前方为潮汐车道。设在潮汐车道路段起点前适当位置。
8
注意保持车距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