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
原产地证的用途:
在国际贸易中,有时没有产地证就没法清关,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重要凭证,优惠原产地证可以享受特定的关税减免待遇。
出口国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对进口国的作用主要有:
1)确定税率待遇的主要依据(是否给予特定优惠待遇);
2)进行贸易统计的重要依据(进口货物来源国/地区统计);
3)实施进口数量控制、反倾销、反补贴等外贸管制措施的依据(根据原产地确定适用哪些外贸管制措施);
4)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货物,确定准予放行与否的依据(根据货物的“国籍”身份进行特定管制);
5)证明商品内在品质或结汇的依据。
原产地证分几种?
我国为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主要分为三大类: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书和专用原产地证书。
1)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俗称一般原产地证书或普通原产地证书,我国主要针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比如中东、非洲、东南亚、中南美洲等地的国家。
2)优惠原产地证书
优惠原产地证是可以享受特定的关税减免优惠的原产地证。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授权的可以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机构是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各地贸促会,其他机构都无权签发。
3)专用原产地证书
专用原产地证书是专门针对一些特殊行业的特殊产品,比如农产品、葡萄酒、烟草等,根据进出口监管的特殊需要而产生的原产地证书。这些特殊行业的特殊产品应符合一定的原产地规则才能合法进出口。
优惠原产地证书
优惠原产地证书包括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给予我国的普惠制待遇(FORM A证书),以及中国与一些国家或地区签订有双边或多边优惠贸易协定的。
FORM A证书上所列的商品只有符合对应给惠国的普惠制原产地规则时,才有资格享受关税减免待遇。
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有39个:
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土耳其共3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