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一,若交通总扣分,并未超过12分,小于等于11分,可以在驾驶证本年度内,处理完这些扣分,第二年重新清零,恢复12分;
情况二,若交通总扣分,已经超过12分,大于等于12分,建议先提前处理那些“小扣分”,并保证总处理的扣分最好小于等于9分。在处理完这部分扣分后,在“交管123”APP上,进行“减分学习”申请,学习减分视频30分钟,然后15道题的限时考试,考试错题在3题以内,即可通过,每次通过可以减1分,注意每次考试可以有2次补考机会,可以分几天依次进行减分学习;
然后,重复申请减分学习,直到申请到的减分总和大于等于已经处理的扣分和;最后,再利用自身的可处理分数,来处理剩下未处理的交通扣分;
情况三,若交通扣分超过12分,未达到24分,而且马上要到车辆年检时间,无法在年检之前清零。这时候需要使用两种方法,同时进行:
其一,继续按照“情况二”进行“减分学习”处理,实现持续减分;
其二,寻找亲人与朋友,拥有驾驶证的,拿其驾驶证去当地的交警大队,去对应窗口办理扣分与罚款,争取在年检之前处理完所有的扣分;
情况四,若在交通违法扣分过程中,非常不幸被直接扣12分,具体被扣12分的违法行为如下:
1)、取得的驾驶证与驾驶的机动车类型不符。
2)、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载达到核定人数的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还不能认定构成犯罪。
5)、驾驶的机动车并没有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车牌号,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针对于这种当场或其他情况,被直接扣12分及以上的,需要去当地交警大队,申请参加交通法律法规学习,重新参加考试通过后,可以重新恢复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