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规定: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8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山东省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55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小货车可以走最左边两条车道吗?
不能!
目前济青北线实行分车道管理
单向4条行车道
从左至右依次为
小客车道、客车道
客货车道、客货车道
小型客车
四条车道均可行驶
客车
第二、三、四条车道均可行驶
货车(包括轻型货车)
只能走第三、四条车道
请各位驾驶员朋友根据车辆类型
按照规定车辆和速度行驶
货车占用左侧两条车道行驶的
属于违反禁令指示标志违法行为
将面临记3分 罚款20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