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日报
1升装铝制罐装“笑气”和用来吸食“笑气”的袋装气球。
西安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清点查获的“笑气”。
近年来,有一种叫“笑气”的化学品在KTV、酒吧等娱乐场所流行起来。凭借“诱人”的名字,“笑气”吸引了不少追求新鲜与快感的青少年。
事实上,“笑气”是一种危险化学品,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吸入人体后,不仅会让人心理上上瘾,还会对生命健康造成损害。短暂的“愉悦”之后,是沉重的代价。
青少年夜店“新宠”
“打气球吗?”2020年7月,西安青年宇文在酒吧消费时,一名酒吧服务员上前询问。此时,隔壁桌上一个女生正将一个气球的出气口对着自己的嘴巴,脸上一副“销魂”的样子。
宇文课余时间喜欢和朋友一起喝酒。回忆起第一次玩“笑气”,他仍记忆犹新。
“当第一个气球里的气体被吸入时,头很晕,酒吧音乐的声音仿佛无限放大,周围一切都飘忽起来。”宇文说,在酒吧服务员的诱导下,他把那个银色瓶子里的气体注入气球,第一次尝试了“笑气”。
“首次尝试‘笑气’时情绪短暂失控,压抑得到缓解。然而,‘笑气’并不能让人真正欢乐起来。在神经高强度刺激之下的兴奋感消失后,剩下的是长期的压抑与颓靡。”西安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李少峥说,近期西安警方正加大力度打击“笑气”这一危险化学品。
由于一般存储“笑气”的是瓶罐装备,如果从罐中吸食,可能会伤害呼吸系统,因此大多数吸食者会通过将“笑气”打入气球中,然后再从气球中吸入,这种行为被称为“打气球”“嗨气球”“吹气球”等。
“笑气”在一些网络购物平台曾被称为“奶油气弹”“奶油发泡器”“嗨气球”等。2018年被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
据了解,吸食“笑气”的多为青少年。他们的辨别能力较差,心智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喜欢追求时髦刺激,对诱惑的抵抗力差,从而成为被诱导消费“笑气”的主要群体。
“笑气”滥用可致死亡
“笑气”的化学名称是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有轻微麻醉的作用,能致人发笑,早期主要用于牙科领域,现代医学已经很少使用“笑气”作为麻醉剂。“笑气”一般作为助燃剂和氧化剂使用,可以加快燃烧。
“长期吸食这种气体会侵害人体的神经系统,引发精神障碍,如幻觉、多疑、妄想等症状。如果吸食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基础性疾病,还会导致心律失常等问题。”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教授王茂义说。
小刘是南京人,在杭州上大学,今年19岁。2020年6月初的一天,他给家人打电话说自己突然瘫痪了,双腿无法动弹。小刘 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时,医生告诉他的家人,因为多次吸食“笑气”,小刘的病情非常严重,有可能终身残疾。
“‘笑气’对生命健康危害很大,单纯吸食‘笑气’,很快会出现乏力瘫软昏沉、血压下降的症状,并使血红蛋白形成变性血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大量吸食可导致大脑缺氧引起窒息、昏迷及死亡。”王茂义说。
资料显示,小罐装“笑气”因吸入后可产生快感而在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娱乐场所滥用,近年来开始在我国多地出现。定期摄入“笑气”可导致缺氧,继而引起高血压、晕厥,甚至突发心脏病;长期接触“笑气”可以引起贫血和神经系统损害。高浓度“笑气”还有导致窒息的风险。
“吸食‘笑气’危害非常大,我再也不随意尝试了。”2020年8月16日,宇文在第3次吸入“笑气”时因涉嫌非法使用危险化学品被警方拘留。宇文起初很懊恼,后来觉得是万幸,至少让自己在“打气球”的道路上悬崖勒马了。
监管难题亟须破解
当前“笑气”滥用有扩大化趋势,然而在监管上却面临一些难题需要破解,这也成为打击“笑气”滥用的一道壁垒。
“‘笑气’在我国法律上并未规定为毒品,而是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褚宸舸说,法律对涉毒品的犯罪制裁十分严厉,是一般犯罪所不能比的。
“目前,‘笑气’在生理上的成瘾性尚不明确,正在进一步研究确认中。”王茂义说,仅凭“笑气”在心理上的成瘾性还不能将其认定为毒品。
有专家表示,相关立法及司法部门要尽快对“笑气”的社会危害性及毒品性质等展开风险评估,及时进行立法,发布法律法规,把“笑气”列入新型毒品行列之中。这样执法部门才能有法可依,从而减少“笑气”滥用对青少年和社会的毒害。
“在实践层面上,要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生产环节特别是娱乐行业。”褚宸舸说,对未取得合法资质违规生产、经营“笑气”的,按非法经营罪查处。对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笑气”的,都要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记者手记
对“笑气”不能“一笑了之”
刘坤
“笑气”虽然尚未被列入毒品目录,但实际上已经有了毒品的某些特征。非法贩卖“笑气”利润高,犯罪成本较低。近年来,随着打击毒品力度的加大,一些不法分子把目光投向“笑气”,钻监管的空子,打法律的“擦边球”。
“笑气”滥用的背后,一方面是巨额经济利益的驱动,让一些不法分子丧失了底线;另一方面是一些地方还未充分认识到“笑气”的社会危害性,监管相对缺失,控制和管理不严。
青少年由于辨识能力弱,喜欢追求新鲜刺激,成了“笑气”危害的主要人群。对于吸食“笑气”的青少年,应予以有针对性的教育或干预,通过身边的家长、老师、同龄人对其进行劝阻,及时制止其继续滥用行为。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青少年对“笑气”危害性的认知度,做到对“笑气”避而远之。
对“笑气”这一具有上瘾性的危险化学品,我们不能“一笑了之”,要未雨绸缪,引起全社会对滥用“笑气”行为的抵制。同时,相关部门要从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等各个环节发力,斩断“笑气”非法流通使用的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