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公司被查了!交税 罚款!
以后还能用微信和支付宝收钱吗?涉税风险有哪些?个人账户高于多少会被查?
案例一
深圳某科技公司通过支付宝账户、公司账户进行收钱,导致少收3411.85万元,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571.24万元。税务局经核实征收,发现该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37.43万元。
最终,上述公司被罚款50%,合计3,243,277.46元。
案例二:
广东珠海某公司,使用员工私人账号、微信、支付宝、现金等去收客户的装修款,没有一个进公司账户。此外,公司聘请会计师仅根据公司账户的少量金额进行申报纳税。
经查,该公司偷逃增值税184,989.06元、城建税12,949.23元,偷逃税款合计197,938.28元,占应纳税额的97.49%。
最终,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公司财务负责人曾某某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以上案例均属于藏匿收入,特殊之处在于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新的支付方式实现。企业频繁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提供了隐藏收入的可能,会逐渐成为税务局收入稽查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