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巡警微信公众号
2023年重庆市中心城区货车通行证将集中进行更换,为切实方便市民申请办理,现将货车通行证换发办理的有关信息温馨提示如下:
集中换发时间安排
中心城区红色、黄色、绿色通行证集中换发时间为2023年8月9日至9月15日。通行证集中换发期间,原持有2022通行证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集中换发期结束后,红色、黄色通行证可继续在“重庆交巡警”微信公众号、重庆公安“警快办”等互联网终端办理,原通行证将在有效期结束后自动失效作废。货车通行证逾期未更换的,请按照无通行证车辆限行规定通行。
继续实施便利货车通行措施
为切实保障物流畅通、服务企业经济发展,今年我市将继续优化实施多项便利货车通行措施,深入推进各项便民惠企措施落地生效。
一是继续实施取消皮卡车(多用途货车)进城限制。渝籍和非渝籍皮卡车,通行我市城区道路继续实行不受货车禁行限制,无需办理货车通行证,享受与小客车同等通行权。
二是继续实施新能源货车优先通行措施。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渝籍轻型货车、中型箱式及中型封闭式货车,继续实行不受城区货车限行、桥隧尾号限行限制,通行我市城区道路无需办理货车通行证。
三是放宽黄色通行证办理车型。中心城区黄色通行证办理车型由1吨以下轻型货车放宽为轻型货车,放宽后原办理红色通行证的轻型货车可直接申办黄色通行证,城区限行道路通行权限进一步放宽,切实保障城市配送货运物流畅通运输。
四是冷链货车通行证“零门槛”办理。冷链货车申请货车通行证将不再提供书面资料,直接通过网上平台申请核发电子通行证。申请单位或个人在互联网端登录“重庆市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出中心城区货车通行证办理需求,经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审核后,公安交管部门直接核发电子通行证,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办理。(冷藏车辆通行证申请指南链接:http://zfkawlb.cq.gov.cn/zwxx/tzgg/202307/t20230720_12168074_wap.html)
其他提示
换发通行证的车辆管理人,请务必掌握好通行证换发的时间节点,以免通行证失效后给车辆通行带来不便。红色、黄色通行证全天24小时及节假日期间均可自行通过“警快办”平台申请换发;通行证换发前务必确保车辆处于正常状态,无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未年检等情况。
中心城区货车通行证办理须知
需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车辆所有人,应按照通行证办理相关规定通过互联网申请端或中心城区货车通行证办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发放相应的货车通行证,并做好相关记录;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领资料要求
互联网重庆公安“警快办”平台换发红色、黄色通行证资料:填写车辆牌照、发动机号信息及申办人身份证信息及手机号码。
窗口申请办理红色、黄色通行证资料: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废更新申请办理的,车辆类型不属于箱式、封闭式的,还需提供原车辆报废凭证(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及原车辆货车通行证;车辆过户变更的,需提供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绿色通行证申领资料及流程:申请单位或个人将相关商业合同、书面申请等证明材料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交由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申请办理。
临时(白色)通行证申领资料: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出具的从事鲜活物品(菜篮子)、粮油、急救药品(医疗器械)、邮政快递等国计民生物品运输的书面证明或运输合同资料、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安排
(1)初次申请办理红色、黄色通行证的,过户变更红色、黄色通行证的,以及只在某一行政区内通行的白色通行证的,向该行政区所属交巡警支队申请办理。
(2)申请办理绿色通行证的,在每年集中办理期间,向所属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电子通行证。(如:运输商超物品的向市商务委申请办理,运输邮政快递的向市邮政管理局申请。)
(3)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行线路不跨辖区的,由运输企业向属地交巡警支队申请办理;通行线路涉及跨辖区禁行线路的,由运输企业向运输目的地或始发地交巡警支队申请办理。
(4)办理临时(白色)通行证的,通行线路不跨辖区的向本辖区交巡警支队申请办理,通行线路跨辖区的向交巡警总队申请办理。
中心城区通行证办理点及咨询电话
中心城区红色、黄色货车通行证网上申办指引
应用入口登录
通过“重庆交巡警”公众号进入【警快办】平台→【办事中心】→【交巡警专区】→【交通秩序管理】→【中心城区红色、黄色通行证办理】,进入办理界面。
▲图1-1入口登录界面
▲图1-2应用登录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