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把铁路部门的相关规定给周某讲解了一遍,并把旁边的告示给周某看了,建议他快递或者找亲朋好友帮他领回去,但是周某拒不认可规定也不采纳民警的建议,还是坚决要把刀带上车,而且情急之下还对民警还动起手来,把民警的帽子都给打掉了。
最终,周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二百元的处罚。民警介绍说,根据铁路部门的规定,枪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违禁物品属于威胁乘客和车辆安全的物品,是不能带上车的。
杭州东站派出所打击办案队民警 杨政
典型的管制刀具,有匕首、刮刀、弹簧刀,这些属于法律规定的管制刀具,还有一些像菜刀、砍柴刀、斧头、水果刀,这些属于钝器利器,按规定也是不能带上车的,但是自己可以选择快递或者请亲戚朋友带回也是可以的。
浙江新闻频道(记者:朱卫东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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