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相结合,对大学生进行深层次的诚信教育。道德教育是一种软教育,它并非强制性要求,而是借助道德观念、准则等引导人的思想和行为。
对大学生进行道德层面的诚信教育,可以使大学生在诚信道德熏陶中自愿自觉地认可诚信观念,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但是对于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不能只从道德层面进行教育,还要从法律层面进行约束。
对大学生进行法律层面的诚信教育,可以引导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诚信言行。
国外就曾有过即使是成绩良好的名校毕业生,但是因为坐公交车逃票的失信行为而在找工作时屡屡被拒的记录,当诚信与未来就业、信贷等关联,受到法律约束,则能够使人们更加重视在生活中做到诚实守信,也能削弱大学生失信行为的内在动因。
将大学生的诚信道德教育与诚信法律教育相结合,能够通过道德的宣扬和熏陶使大学生强化内在的诚信自律,通过将法律手段作为外在的诚信他律,能促使学生规范自己的诚信行为。
大学生诚信做人做事,形成诚信的品质,养成诚信的行为习惯需要诚信道德教育与诚信法律教育,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需要将二者相结合,缺一不可。
结论
以时代新人为视域聚焦大学生诚信教育问题,让我们深化了大学生诚信教育内涵的认识。大学生是青年中最具知识性、创新性和先锋性的群体。
培育引导大学生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德育的基本路径。价值观从来不是抽象的,是随着实践的要求不断更新其时代内涵的。
只有积极回应新时代对大学生价值观的要求才能让“抽象的”价值观念转化成生动的社会历史活动,才能让青年立志有常、寓德于行。
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是探索时代新人培育路径的有益样本。通常理解的诚信是基于个人内心某种的信念和准则而生成的价值,并外化为人与人社会交往中的公德和私德,和爱国、敬业、友善一起归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个人层面价值。
但我们不难发现,诚信相比爱国、敬业、友善在逻辑层次上更为基础和底层,甚至可以说爱国、敬业、友善都是以诚信作为支撑才得以符合其本质的,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中也把“诚”排在“明德”中很靠前的位置。
正是由于其所具有的基础性和前提性,在大学生人格塑造和素质养成的价值系统中也居于极其重要的位置,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从来没有个人的时代,只有时代中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