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日报
原标题:王安石变法及其启示
上小学时,老师引用王安石“人生乐在相知心”的诗句介绍唐宋八大家的文采,留下了深刻记忆。每当见到与王安石有关的文字,都会认真品读,因此对王安石变法有了一些认识和体悟。
变法方可图强。北宋初年,为防止地方割据,朝廷实行文官治国,将行政权、财权、军权上收,在军事上实施“守内虚外”的战略。由于奉行“恩逮于百官者唯恐其不足”的政策,采用恩荫制,历兴科举,厚加俸禄,导致官僚机构庞大臃肿,冗员堆积。与此同时,宋初实行养兵之策,但兵多而不精,又形成了大量冗兵。冗员和冗兵激增,财政入不敷出,给民众造成沉重负担;加之战事连年、灾害频繁,朝廷内外危机四伏,变法图强势在必行。嘉佑三年,王安石进京述职,作《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提出变法主张,但未被仁宗采纳。治平四年,宋神宗即位,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为矫“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寻求富国强兵之路,在宋神宗的支持下,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史称“熙宁变法”。
变法旨在为民。**指出,北宋政治家王安石,二十七岁担任浙江鄞县(今宁波市鄞州区)知县,任职三年,“治绩大举,民称其德”,为以后革新变法打下了基础。从史料记载看,王安石之所以要变法,与他长期担任地方官,了解民间疾苦,深知国弱民穷的根源是分不开的。卸任鄞县知县不久,王安石就任舒州通判。在潜山,他亲眼目睹百姓于饥荒中苦苦挣扎,而自己却因不是主官而无力解救,写下《感事》诗,哀叹百姓“丰年不饱食,水旱尚何有”。王安石获得变法之权后,推行新法,目的在抑制豪强兼并土地,减轻农民繁重徭役,鼓励垦荒,兴修水利,增加社会财富。
变法当立善法。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我国历史上的历次变法,都是改革和法治紧密结合,变旧法、立新法,从战国时期商鞅变法、宋代王安石变法到明代张居正变法,莫不如此。”针对北宋当时的实际,王安石认为,治国之道,首要效法先代,革新现有法度。他不仅强调立法,而且强调立善法以利国利民。在王安石等主张变法的官员推动下,北宋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统筹财政,推行均输法、青苗法、募役法、保甲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等一系列新法,减轻百姓税外负担,限制富商大贾操纵市场、盘剥百姓,便利民众生活。在推进政治、经济、军事革新的同时,废除诗赋取士,改为经义取士,整顿太学,惟才是举,让更多中下层官员和读书人得到发挥才*机会。新法的实施,取得了富国强兵的效果,国库充实,兵力增强,并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状况。
“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王安石变法启示人们,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因改革而富起来的安徽,在强起来的新征程中更要坚持开拓创新,闻鸡起舞,登高望远,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安徽力量。
(熊若愚,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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