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广西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实行严格禁渔。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春季是鱼类的繁殖期、产卵期,每年2至6月,鱼类相对集群,实施禁渔措施,有利于产卵期鱼类的繁殖保护。
记者了解到,3月1日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已要求各地深入沿江渔区开展调查摸底,摸清禁渔渔船数量和停泊点,做好禁渔渔船登记,完善渔船禁渔档案。此外,在广西与云南、贵州、湖南、广东等省的江河分界点,设置相对固定的“广西内陆水域禁渔区”标识。
为切实做好广西2020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实施工作,3月1日至6月30日,各地渔政部门将加强与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生态保护等部门协作联动,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巡航执法行动,强化禁渔期间的监督管理,确保渔政执法力量在禁渔区域中常态化存在,基本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管理目标。
编辑丨贺建东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
下载南国早报APP
新闻24小时不间断
↓↓↓
关注南国早报官微
新闻早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