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农村建房需要土管、规划等部门的审批同意才能进行施工。而且,不是在集镇上的民房是没有房产证一说的,只有一个同意建房的“批复”,俗称“土地证”。
近年来,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土地证”已变身为“不动产权证”——这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村房产证。
说来也许你还不信,农村房子不是建在集镇上,却有正儿八经的“房产证”,而且还盖有当地一县之长的印鉴。
日前,笔者无意间就发现了这样的一张房产证。只不过该房产证是办理于建国初期(土地改革时期)的“农村房产证”。
这房产证全称为“土地房产所有证”。具体颁发日期为公元一九五一年,并加盖了时任县长栋良山的私人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