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伯年事已高,想趁着身体还硬朗订立遗嘱安排身后财产。但长子以在国外定居,短时间无法回国为由,阻挠父亲处置家产。订立遗嘱,必须继承人都要在场吗?
——不需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从《民法典》该条等规定来看,一个有效的遗嘱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一是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三是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四是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五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只要王老伯生前所立遗嘱符合上述形式要件,该遗嘱就是有效的,无需继承人在场。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审核:怀楠
监制:赵敏 钟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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