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客户端1月2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1月19日8:00至8:30,鲁东公证处嘉宾做客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6251234解答市民关于遗嘱遗产公证方面的提问。
孙先生来电:两位老人去世了一位,剩下的一位老人糊涂了,之前立了遗嘱,有证明人和录像,但是没有公证过,这个遗嘱现在是否有效?
国内经济科科长姜东祥:合法有效的遗嘱效力是指遗嘱人去世后,遗产应该按照遗嘱进行分配。遗嘱生效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是: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没有公证的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和上述条件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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