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浮雕背景墙(图/图虫创意)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宋史》本传称他“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
他于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22岁时进士及第,此后屡屡以家贫、俸禄太薄等理由拒绝朝廷对他的大多数任命,但时人对他的推崇日盛。王安石49岁参知政事,50岁时出任宰相,启动变法。他还是一位杰出的诗人,并与同时代三苏、欧阳修和曾巩一起位列“唐宋八大家”之列。
今天(2021年12月18日),是这位中国历史上引起最多争议的大人物的1000周年诞辰纪念日。
02宋英宗在位仅四年就去世了,他的儿子神宗继位时尚不满20岁。这位志向高远、意志坚定的年轻天子甫一临朝,就把自己慕名已久的王安石招来京城,开始了一场急切而又全面的变革。
当代宋史权威刘子健先生恰如其分地将王安石的新政划分为“变法”、“反变法”与“后变法”三个阶段——
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参知政事,开始启动变法。四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亦即宰相。变法进入高潮。七年六月,罢知江宁府。八年二月复相。九年十月再罢。王安石离任后,神宗亲自主持变法。
从启动到宋神宗与王安石君臣相继去世,即1069年至1085年为“变法时期”。
刘子健先生所说的“反变法时期”,即史上所称之“元祐更化”(1085—1093年)。在这段时期,神宗崩,哲宗即位,宣仁太皇太后听政期间,司马光被启用为宰相,旧党上台,新法尽废,新党人士尽皆罢黜。
“后变法时期”则从宋哲宗亲政,所谓“绍圣绍述”,直到宋徽宗禅位,即从1093年至1125年。期间大部分时间由权臣蔡京把持朝政,以行新法之名封堵反对派之口,镇压迫害政治上的异己。蔡京是王安石女婿蔡卞之兄,他执政期间一手遮天,贪赃枉法,终致靖康事变,北宋覆灭。
王安石的新法一共有十多条,涉及经济、军事、吏治和科举等几乎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它们并非同时推出,而是从熙宁二年七月起陆续施行,历经多年,而且也像今天的大多数改革举措一样,往往先在某地试点,然后再铺开到全国,中间还有暂停和反复。
本文不可能逐一详解这些新法的内容,我从中选择几条意义重大且引发了激烈纷争的法令稍加概述——
首先是青苗法。
在农业时代,每年春耕时农民在财务上往往十分紧张,这就是成语“青黄不接”的来源。他们会向富户借贷,于是就出现了困扰历代的高利贷问题。王安石新法让官府以低于市面的利息向农户放贷(当时定在半年20%),到收成时再连本带利收回。他认为,此举既挤掉了高利贷,又令官府获得了一笔税收之外的额外利息收入,是利国利民的一举两得之举。
其次是市易法。
它在性质上与青苗法异曲同工,只是针对的是城市商品市场。宋朝商业发达,大宗消费品市场交易活跃,自然也出现了所谓“奸商”串通压低进货价格、囤积居奇,再到市场上以数倍高价出售的现象。市易法让政府直接开办批发市场,并以最大买家和卖家身份进场交易。王安石认为,这既能起到平抑物价的作用,也为政府赚得了商品交易中的中间利润。
引发最大争议的是免役法,亦称募役法。刘子健先生认为,它居于王安石新政的中心,是整个变法的缩影,也是新法不同以往的特点之最集中体现。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募役法不仅在变法时期中引起新旧两党尖锐争议,还在“元祐更化”时期直接造成了旧党人士的一次大分裂。
王朝时代的中国,老百姓除了交税,还要根据官府的要求定期服役,即无偿出劳力服务于修路、造桥、水利、军需后勤等政府之需。这些徭役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税,官府强行摊派,没有人可以逃避。但当某地大量壮劳力被抽去服役的时间恰好与农忙季节重叠时,就会出现当地良田缺人耕种、甚至抛荒的不利局面。
王安石新政将徭役改为让老百姓用交钱来代替出劳力,政府再用征收来的钱到市场上去雇劳动力来完成所需之工程服务。这实际上就把徭役改成了税,他认为这既保证了正常的农业生产,又让一批无地可耕的人得到了生计,也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新法还包括均输法(它是最先推出的第一条新法)、农田水利法、保甲法、方田均税法、保马法、免行法、将兵法等。此外,王安石还大刀阔斧地改革科考制度,废除传统的明经、辞赋、帖经墨义等科,一律以经义策论取士。
综合起来看,这些王安石变法呈现出以下几个两个鲜明特征:
其一,新法非常偏重于经济和财政,也就是传统史家所说的理财。
讨论变法之初,王安石在神宗皇帝确定的变法目标是“人才练、财用足、风俗变、政令行”四条,但从新法推出后的实际情况来看,其中一大半与理财有关。这可以说是对当时迫在眉睫的国家财政窘况的一种回应。
其二,新法非常重视货币在经济中的功能,它大量地用货币和金融手段取代传统的实物和劳务。
实际上,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和免役法中均体现了这种原则,这是王安石经济思想的最大特征,也对当时正在萌芽发育的现代商业经济的一种顺应。
也正是基于这一点,王安石的现代拥趸们津津乐道地说,他的变法带有鲜明的现代性,如果能够顺利推进,就将早于西方几百年把中国带入现代。
03但王安石与宋神宗意气奋发地谋划的新法,甚至在尚未正式颁布施行之前,就遭到了一片反对之声,不仅他的同辈,就连那些昔日慕王安石这位后生才子大名而热情向朝廷推荐他的德高望重的老一辈,也一个接一个站到了他的对立面。
他们不方便直接向当朝天子开炮,于是就把一腔怒火倾泻到了为皇帝出谋划策的王安石身上。
变法之初,王安石推荐和启用了同辈中许多品学兼优的一流人才。朝廷专门为变法而设立了一个决策咨询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程颢和苏辙二人都曾是其中的官员。
后来的反变法领袖司马光一开始也没有表现出那种僵硬的保守主义,相反他对王安石受大用也抱着殷切期望。早年他与王安石是好友,经常在一起纵论国事,被并称为“嘉祐四友”。但他们无一例外地很快都变成了王安石的激烈反对者。
当时备受尊敬的前辈政治家韩琦、富弼、欧阳修和文彦博等也纷纷站出来抨击新政。欧阳修不但上书要求废止青苗法,还在自己当时任职的青州地方拒不放贷青苗钱;身在中央的富弼也公开吩咐自己的门生们在各地抵制青苗法;至于文彦博,他竟然断言华州的山崩是市易法引起的天怒人怨……
他们都曾是20多年前“庆历新政”的直接参与者,可以说也曾是锐意进取的改革派。欧阳修还是长期以来最赏识王安石的文坛领袖,正是他第一个向朝廷热情引荐的王安石。
▲欧阳修石雕(图/图虫创意)
如果把他们全都看成是因循守旧、碌碌无为的保守势力代表,恐怕是有失偏颇的。某种程度上说,这或许确实体现了王安石对传统儒家价值观的某种背离。
那么,新法为什么会引发那么大的争议?而变法派与“旧党”之间的主要分歧又集中在何处呢?我认为这个问题应当分成两个层次来讨论——
首先是新法操作的技术层面问题。
作为新法最早的反对者,司马光很早就指出了这些看似一举多得的“良法”,在执行层面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弊端。
以青苗法为例,它在设计上似乎能降低利息,挤出高利贷。然而但凡是生意就必然会发生违约,乃至纠纷,过去的借贷发生在民与民之间,如果发生了纠纷,官府作为中立方至少在理论上是作出不偏不倚的公正裁决。现在贷款给老百姓的变成了官府自己,万一老百姓认为有不公之处,还能找谁去伸冤?
而在另一方面,当朝廷将推行新法的成效作为考核官员的重要指标,就会有官员向并没有借贷需求的老百姓强行摊派青苗钱,为的是到庄稼收成时能够收到更多利息钱,以体现出自己的突出政绩。这在当时称为“抑配”。
虽然朝廷曾三令五申禁止官府抑配,但苏轼曾一针见血地说,只要青苗钱是依靠官府发放的,这只能是空文。
市易法等其他一些新法在执行过程中,也会出现类似性质的扭曲和走样。
如果放到亚当·斯密以后建立起来的现代经济学的框架内来审视,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问题。
司马光他们或许不懂亚当·斯密的启蒙理论,但他们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的传统儒家政治伦理的教诲,例如坚决反对官府“与民争利”等等,恰是暗合这些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念的。
▲司马光像(图/图虫创意)
然而,新法中的有些部分,例如我在前文提及过的免役法(募役法)却在旧党中也引起了巨大的纷争。在略小一点的范围内,保甲法也面临类似情况。
“元祐更化”时期,司马光一意废除所有新法。旧党中的一大批人士,如范纯仁、苏辙、范百禄、李常等人,对废除免役法,恢复差役法表达了反对。苏轼则是他们中最突出的代表,他认为,既然新法已经过长达近20年的实践,就应当认真细致地对它们“较量利害,参用所长”。
他反对因人废事,凡是王安石提出的就不分青红皂白一概废止。他认为,相较于差役法,免役法利远大于弊。
为此,他曾与在短短十几天里把自己火箭提拔到礼部尚书位置上的司马光面争于政事堂,半步不肯退让。退朝以后依然余怒未消,大骂“司马牛”,对司马光的固执僵硬气愤不已。
所幸司马光担任宰相不满一年就去世了,那是元祐元年九月,距离王安石去世才几个月。否则,桀骜不驯的一代文豪苏东坡很有可能与自己这位最坚定的政治支持者和一生的挚友彻底闹翻。据苏辙《东坡先生墓志铭》记载:“君实(司马光的字)始怒,有逐公(苏轼)意……”
而在新党方面,据说彼时已退隐金陵许多年的王安石在最初听到司马光出任宰相、新法纷纷被罢时,尚能“夷然不以为意”。以他的自负,显然认为新法那么好,根本废除不了。
但当得知免役法被正式废除时,他愕然失声道:“亦罢至此乎?”随后又喃喃地说:“此法终不可罢!安石与先帝议之两年乃行,无不曲尽。”
由此可见,免役法经过极为周全详尽的考量与权衡。
刘子健先生认为它是居于王安石新政的核心地位,是相当有见地。事实上,它后来确实不得不恢复,即使在清算王安石最烈的南宋,免役法照旧施行,并且还成为了以后中国所有王朝的基本制度之一。
如果说操作层面的技术问题尚存在见仁见智的妥协机会的话,宏观理念层次的分歧则是横亘于变法派与保守派之间不可调和的障碍。
我认为,这可能就是为什么双方——特别是旧党——宁肯争到鱼死网破、两败俱伤,也绝不肯退让半步的根源。
对于解决当时迫在眉睫的国家财政亏空问题,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与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在目标上其实并无分歧。只是对于如何实现目标的正确手段,双方南辕北辙。
王安石采取的是扩张性的思维,他有句著名的话——“以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以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应当通过发展生产、刺激消费、扩大经济规模来促进增长,也就是时下人们常说的“做大蛋糕”。
他认为这样一来,不仅老百姓能够从中不断的增长和繁荣中获益,政府也能够获得更多财政来源。“财费则利兴,利兴则虽费何害?”
他的另一句更为有名的话是这么说的:“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就极为准确地体现了他的这种思维。
司马光和他的同党则近乎无意识地默认了儒家政治哲学基于“仁政爱民”原则的一种传统假设:天下的财富有一个基本恒定的量,政府越节俭,攫取得越少,民众留存的就越多,老百姓的日子就越好过。
针对王安石认为国家财力窘困的根源是缺乏善于理财的人的观点,司马光针锋相对地指出:“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以尽民财,民皆为盗,非国之福。”
▲苏轼像(图/图虫创意)
因此,无论是司马光还是苏辙,亦或是王安石青年时代的挚友曾巩,无不认为当时的要务是大幅度削减各种不合理的开支。
司马光说,“国用不足在于用度太奢”;曾巩说,“理财之要在于节用”;苏辙还在制置三司条例司任职时就上书神宗指出,“丰财”之道并非“求财而益之”,而是废除那些“害财”的“冗吏、冗兵、冗费”……他们说的其实都是同一个意思。
简言之,经济增长、政府与人民间的分配关系,王安石取的是一种正和博弈的动态思维,而司马光取得则是一种零和博弈的静态思维。而前者已是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常识。因为这个缘故,大多数现代人认为王安石远比司马光更懂经济,更加高瞻远瞩。
然而我恐怕不得不遗憾地指出,如果人们持有这种观点,恰恰说明他们对经济学是一知半解的,至少没有认真学好经济史。大量的研究表明,人类经济实践中单位劳动生产率的快速提升是工业革命以后才出现的。
在之前漫长的几千年农业文明时代,虽不能说经济没有增长,经济规模没有扩大,但劳动生产率的提升是极为缓慢的,往往一个世纪里仅有个位数百分点的增长。这就意味着,那个时候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生产要素投入的增加。
打个比方,以前一个人种20亩地,一年产出1万斤粮食;现在两个人种40亩地,一年产出2万斤粮食。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生产扩大了多少,社会财富总量增加了多少,政府与百姓之间的分配关系就是恒定的:政府多拿走1斤,老百姓就会少留存1斤。
更有甚者,随着易于开垦的肥沃土地的日益稀缺,这种简单的生产要素扩张还必然出现边际效益递减。也就是说,新开垦出来的20亩土地,同样一个人去耕种,一年也许只能产出8千斤粮食……
这就是为什么2000年里中国人民勤劳而不富裕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人口的显著增长,清朝中期中国的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有可能反而比一千年前唐宋时期更低,而不是更高!
如果你真的认真研究过人类经济史,你也许就会明白,很大可能恰恰是司马光而非王安石的观点更加符合他们那个时代的客观现实。
事实也是如此,王安石变法的确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国家财政迅速充实。实施一年后,青苗法、市易法和免役法各得到了300万贯、150万贯和800万贯收入。三项叠加,政府收入较前一年增长了20%。
相信这也是宋神宗为什么力排众议,如此信赖王安石的原因。新法一共持续了16年,终神宗一朝始终没有动摇过。
然而,几乎所有的历史记载和后来的研究都证明,老百姓的负担也大加重了。与此同时,新法还进一步扩大了全社会的贫富差距。
不过,以今天的经济理论和政治理论来看,新法的最大弊端还在于政府对微观经济事务的全面和深入的参与。沿着王安石的路径,很难不导致一个持续扩张的庞大而专断的政府。
王安石自己无疑是一个道德品格无可指摘的清官,但他身后那些牢牢举着新政大旗的权相们,最典型的如蔡京和秦桧,无不是欺上瞒下、贪赃枉法、鱼肉百姓的奸臣。
他们都信奉王安石的理论,除了一些个人机遇上的偶然因素(例如,蔡京之弟蔡卞是王安石的女婿)外,是不是也包含了一些必然性呢?只有政府权力不断膨胀,政府更多地直接介入市场,贪腐寻租的空间才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