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的“走”,相当于现代的“跑”,古人用什么字称呼“走”?
唐代大诗人杜甫,在安史之乱期间,写下了大量反映社会民生的“史诗”,其中的“三吏三别”(《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新婚别》《无家别》《垂老别》)最具代表性。
《石壕吏》的开篇就给读者呈现了一幕慌乱的人间悲剧:“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老妇出看门(也作“出门看”)。”
作者的一次普通投宿,遇到的却是“有吏夜捉人”的惊险,“老翁逾墙走,老妇出看门”两句,表现了人民长期以来深受抓丁之苦,昼夜不安。
即使到了深夜,仍然寝不安席,一听到门外有了响动,就知道县吏又来“捉人”,老翁立刻翻墙“走”了,由老妇开门出来应付、周旋。
其中,“老翁逾墙走”的“走”字,用的是走字的本义——跑,这里指逃跑。再有,大家熟悉的《木兰诗》的结句:“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双兔傍地走”中的“走”字也是跑的意思。
“走”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原为象形字,其字形像人摆动两臂跑步的样子,在卜辞中,“走”有用作本义的,如“庚申贞其令亚走马”(甲编二八一O)。
西周金文,在甲骨文的基础上增加了“止”(指脚)而成,其结构更突出了人奔跑时的特点。金文中还有加了“彳”的“走”字。
小篆承金文形体而来,但是上部变为“夭”。“走”字到了隶书后,上面的“夭”讹变为“土”。
《说文解字》解说道:“走,趋也。”古人认为,“徐行曰步,疾行曰趋,陕趋曰走”。所以,“走”的本义,是跑的意思。
“走”用来表示的行走、步行是稍晚之后的事情了。“飞禽走兽”“走马观花”中的“走”实际上是古汉语走作为“跑”这个含义的遗留。而现代意义的“走”字,在古代称“步”——即上文所谓的慢慢行走,“徐行曰步”。
“步”字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本为会意字,字上面的“止”是左脚。下面反写的“止”是右脚。“步”字的本义就是行走,如徒步行走的士兵称为步兵。
“步”字的字形是两只脚一前一后,所以又引申为跟随的意思,比如“亦步亦趋”。用脚走路,就会有一长段的距离,“步”就引申为阶段,如:初步。用脚走路总要走到一个目的地,这样“步”字又有了地步、境地的意思。
在古代,“步”字还是一种长度单位:古人以举足一次为一跬,举足两次为一步。所以古人在估量距离时,也常说走了多少步。比如成语之“五十步笑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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