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
‖评价‖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
【作者简介】
孟子(前372年-前289年),姬姓,孟氏,名轲,字子舆(待考,一说字子车、子居),与孔子并称“孔孟”,鲁国邹(今山东邹城)人。战国时期儒家思想代表人物之一,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家、教育家。孟子自幼父亲早逝,与母亲相依为命,为了给他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氛围,孟母曾三次搬家,这也成为一时佳话。学成之后,孟子开始“周游列国”, 终孟子一生,游说诸侯,历齐、梁、宋、滕、鲁诸国,均未能见用。晚年孟子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在那里传道授业,与弟子们一起,将自己的思想著书立说,最终成就了《孟子》一书。卒于周赧王二十六年(前289年)。
孟子的思想学说对唐宋之后的中国产生了深刻且巨大的影响,其中许多命题的哲学思辨以及伦理启示,至今仍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乃至整个东亚。孟子的地位仅次于孔子,对儒家学说的继承与发展,也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所著《孟子》一书虽然只有7篇34000余字,但早已是世界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孟子不仅在哲学论理上发展了孔子的思想,而且建立了以“民本”为基础的政治思想体系。在儒家思想与佛教理论交锋融合的过程中,孟子的影响尤为重要。孟子强调“权”,而非强调伦理原则。至中唐时,韩愈著《原道》,把孟子视为唐以前儒家唯一继承孔子“道统”的人物。南宋朱熹又把《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合定为“四书”,使之成为儒家基本经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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