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毛笔的发明权不能全归功于蒙恬一人。1954年,从湖南长沙左家公山一座史前古墓里发掘出来了整套的书写工具。这证明,在蒙恬之前就已经有所谓毛笔了。
百年前在安阳殷墟发现的甲骨文,揭开了中华文明的最大谜团,殷墟研究结果表明,三千多年前中国人主要用毛笔而非用“刀笔”写字。从考古发掘的出土文字资料看,中国至少在夏代已有了正式文字,如山西襄汾陶寺遗址所出的一件扁陶壶上,发现有毛笔朱书的“文”字。殷商时期,文字载体的门类已经很多,文字除了用毛笔书写在简册上之外,还有刻写在龟甲兽骨、陶器、玉石上以及陶铸在青铜器上,是迄今中国发现的最早的成熟文字。
《释名》里说:“笔,述也。述而书之。”其意为毛笔是一种写字的工具。从一部分出土的甲骨文判断,中国在夏商时期就已经有了原始形态的笔。到春秋战国时期,笔已经十分普及了。
那时笔的名称繁多 , 例如吴国叫 “ 不律 ” , 燕国叫“弗”,楚国叫“幸”,秦国叫“笔”。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笔”的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领兵马在中山地区与楚国交战,为了让秦王能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要定期写战况报告递送秦王。那时,人们通常是用分签蘸墨,再在丝做的绢布上写字,书写速度很慢。蒙恬虽是个武将,却有着满腹文采。在文思泉涌时,没有顺手的书写工具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于是蒙恬就萌生了改造笔的念头。
自古武将多喜欢打猎,蒙恬也不例外。在战争的间隙,蒙恬有空闲就去野外打猎。一日,他打了几只野兔回军营。由于收获不少,拎在手里比较沉,就把几只兔子拖在地上,血水在地上留下了弯弯曲曲的痕迹。蒙恬见了,心中一动。回到营房后,他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试着用来写字。但新兔毛并不吸墨,在绢上写字如同画符。蒙恬又试了几次,仍然不成功。一气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山石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