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阿朵
昨天在新京报看到一篇文,题为《无处安放的生命》,写植物人托养困境的,看得心情沉重。
文章的主题其实是呼吁改善植物人和其家庭困境的,后面的评论却引发了关于“安乐死”的争议,有人呼吁安乐死立法,有人强烈反对。
呼吁立法的,有人说:
“如果我变成植物人,与其这样活着,给儿女给亲人增加负担,我宁愿选择死。呼吁安乐死立法。”
有人说:
“强烈建议抓紧立法!在各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对某些特殊人实施安乐死!”
反对立法的不知具体反对的是哪个。有人说:
“那个说实施安乐死的,你考虑过社会隐患多大吗?微意识植物人除非是他们的自主意识,否则其他人决定他的生死几乎等同于谋*。”
还有人说:
“看到一条鼓励安乐死的留言,十分震惊……那些将他们作为包袱,想让他们一死了之的想法,让人更为警惕安乐死的恐怖和非人性!”
这些争议,令我想起美国著名的“夏沃案”——一个植物人的生死,曾惊动美国国会和总统布什。
事情发生在2005年,一位佛罗里达州法官做出判决,要求在3月18日前把植物人特丽·夏沃的饲管拔掉。这一判决是应她丈夫迈克尔的申请做出的。
夏沃结婚时与父母的合影
夏沃1990年因心脏暂停导致大脑受伤成为植物人,1998年她的丈夫向法院申请拔掉饲管,而她的父母却反对这样,认为她还有可能醒来。
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大战就此展开。
为了女儿的饲管不被拔掉,夏沃的父母倾尽一切努力,最后在无计可施时将目光转向华盛顿,求助于众议院多数党领袖汤姆·迪莱。
迪莱很重视,在他的推动下国会迅速通过了一项法案:禁止拔掉夏沃的饲管。参议院也很快通过了这个法案,布什总统迅速从休假地飞回,穿越大半个美国签署了这项法案。
法案签署的那天,一个名叫詹姆斯的法官开庭审理了夏沃父母的请求,然而次日便做出判决驳回了。她的父母将案件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拒绝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