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的爱国诗句,黄宗羲河边写诗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4-03-11 04:02:45

黄宗羲作为一代思想宗师,不仅有政治学代表作《明夷待访录》以及学术史专著《宋元学案》《明儒学案》传世,还创作了不少诗文集,诸如《南雷文案》《南雷文定》《南雷文约》《南雷诗历》等,为明末清初的文坛增添了一抹亮色。特别是黄宗羲在《南雷文案》《南雷文定》《南雷文约》等著作中所提出的 “以诗补史、诗本性情”的理论主张,更是对后世诗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诗之与史,相为表里”的“诗史”观

  出生于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的黄宗羲认为,诗作应以“一人之性情”,写“天下之治乱”。申而言之,诗作乃是诗人“一生之精神”“豪杰之精神”之所“寓”(寄托),同时也是“天下之精神”之所“寓”。对于诗歌创作的训练,黄宗羲认为,除了要熟读通晓“大家之诗”外,还要通晓“经史百家”之论:“若只从大家之诗,章参句炼;而不通经史百家,终于僻固而狭陋耳!”鉴于此,黄宗羲提出了“诗之与史,相为表里”的主张:“孟子曰‘《诗》亡然后《春秋》作’,是诗之与史,相为表里者也。”继而又提出“以诗补史之阙”的“诗史”观,借诗歌创作以丰富史实,“今之称杜诗者,以为诗史,亦信然矣。然注杜者,但见以史证诗,未闻以诗补史之阙,虽曰诗史,史固无藉乎诗也”。可见,诗作也是“历史的一面镜子”,“诗”与“史”的发生、发展呈同步性。

黄宗羲的爱国诗句,黄宗羲河边写诗(1)

  黄宗羲不但提倡“以诗补史之阙”,而且能身体力行之。他认为,后人对《南雷诗历》如能“按年而读之,横身苦趣,淋漓纸上,不可谓不逼真耳”。这里,黄宗羲以“诗历”二字为自己的诗集命名,即是以诗为史之意。清顺治十年(1653),由于浙东抗清斗争的彻底失败,黄宗羲为躲避清廷的“缉捕”,只得过着颠沛流离的日子,带着一家老小四处避难。顺治十二年除夕,爱子寿儿夭殇,黄宗羲悲痛万分,即有多篇诗文悼念之,比如《至化安山送寿儿葬》《梦寿儿》《忆化安山》《闰五月十六日梦寿儿》《初度梦寿儿》《上寿儿墓》《思寿儿》等。顺治十三年四月,二媳妇孙氏卒,有诗《再入化安山送子妇孙氏葬》;同年五月,一孙又不幸夭折,有诗《子妇客死一孙又以豆殇》,真是“八口旅人将去半,十年乱世尚无央”。康熙元年(1662)二月八日,龙虎山堂旧居遇火灾,五月三日,黄竹浦故居又失火,黄宗羲便有《壬寅二月中遇火次陶韵》《五月复遇火》诗以记之,是谓“两火际一年”。如此等等,足以说明《南雷诗历》就是一部反映黄宗羲本人一生坎坷生命历程的“逼真”之“史”。

  “诗之为道,从性情而出”的“至情”说

  物我合一、情景交融,乃是诗作的本质与境界:“诗也者,联属天地万物而畅吾之精神意志也”;“文以理为主,然而情不至,则亦理之郛廓耳!”在对诗歌的本质进行界定后,黄宗羲又提出了“诗以道性情”的创作主张:“诗之为道,从性情而出。性情之中,海涵地负,古人不能尽其变化,学者无从窥其隅辙。此处受病,则注目抽心,无非绝港。而徒声响字脚之假借,曰此为风雅正宗,曰此为一支半解,非愚则妄矣。”诗作之灵性,正是以“性情”为载体而衬托出来:“诗人萃天地之清气,以月露风云花鸟为其性情,其景与意不可分也。”基于此论调,黄宗羲提倡写作“情至”之诗文,“凡情之至者,其文未有不至者”。进而言之,黄宗羲基于个人天才的“灵性”,以说明“诗”的产生,这便是明清之际启蒙学者主体自由思想的一种表现。

  通过“情”与“性”的比照,黄宗羲认为“性”乃诗歌之灵魂:“言诗者,不可以不知性”,“诗以道性情,夫人而能言之。然自古以来,诗之美者多矣,而知性者何其少也。”这是因为言“诗”须知“性”,方可得真性情、深性情。借此,黄宗羲对“一时之性情”与“万古之性情”进行区分:“盖有一时之性情,有万古之性情。夫吴歌越唱,怨女逐臣,触景感物,言乎其所不得不言,此一时之性情也;孔子删之,以合乎兴、观、群、怨、思无邪之旨,此万古之性情也。”这里,以“儒者之学,经纬天地”为职志的黄宗羲对孔子“删《诗》”之举予以肯定,故而后世之诗作创作当以孔子之性情为性情,因为此系“万古之性情”。此外,黄宗羲还提出了“诗”源于“乐”、“诗、乐合一”的理论:“原诗之起,皆因于乐,是故‘三百篇’即《乐经》也。儒者疑别有《乐经》,秦火之后无传焉,此不知诗者之言也。”这里,黄宗羲并不否认《乐经》的失传,但因为“诗可以乐”,故诗传而乐存。

  “一人之性情,天下之治乱”的“诗道”论

  为追求“真性情”的诗文创作,黄宗羲通过对比“古”之笔法与“后”世笔法的优劣,倡言诗文笔法应是“赋”“比”“兴”三种手法的巧妙搭配,“情”“景”“物”三者的完美结合:“古之言诗者,不出赋、比、兴三者,诗传多析而言之,其实如庖中五味,烹饪得宜,欲举一味以名之,不可得也。后之为诗者,写情则偏于赋,咏物则偏于比,玩景则偏于兴,而诗之味亦漓矣。”同时,对时人“言诗必曰唐宋”的做法,黄宗羲不屑一顾,其在《曹实庵先生诗序》文中力主诗歌创作应从“平易之中”道出“真性情”:“今之为诗者,曰:必为唐,必为宋。规规焉俯首缩步,至不敢易一辞,出一语,纵使似之,亦不足贵……先生(曹实庵)之诗以工夫胜,古今诸家,揣摩略尽,而后归之自然,故平易之中,法度历然。”

  基于“真性情”的诗作理念,黄宗羲提出了自己的“诗道”论:“夫诗之道甚大,一人之性情,天下之治乱,皆所藏纳……古今志士学人之心思愿力,千变万化,各有至处。”所以诗歌创作不必“出于一途”,也就是要反对“一之以唐”“拘于家数”;从而提倡诗歌创作笔法的灵活性、创作主题的多样化。黄宗羲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友人在为《南雷诗历》作序时,便有这样的评论:“太冲(黄宗羲)诗,感愤寓物之言十之一,咏事十之三,赠答十之五,闺语十之一,未尝自谱其年月,以其词绎其志。”也正是因为黄宗羲的诗作多为至情之文,即“负忠孝之极思佚致,衍于心者既甚,而后溢之为诗”,所以,这些诗作多“铿急绝人,风气逼故”,是谓“风雷之文”。而“风雷之文”正是对“豪杰之精神”的讴歌与赞颂。

  基于上述诗学理论,黄宗羲本人诗歌创作的主题内容大都不事雕饰,直抒胸臆,多故国之悲、怀旧之感、民族之忧、爱国之情。如《山居杂咏》诗“锋镝牢囚取次过,依然不废我弦歌。死犹未肯输心去,贫亦其能奈我何”,就充分体现诗人对抗困厄逆境的顽强意志和乐观精神;《五月二十八日书诗人壁》诗“不钩簾幙昼沉沉,难向庸医话病深。不识诗人容易病,一春花鸟总关心”则表明了诗人在逆境之中永不沉沦屈服、时刻将国家兴亡萦怀于心的坚强意志和高尚情怀。总之,黄宗羲的诗学理论,比较充分地反映了明末清初“天崩地解”大变动时代的特点和遗民的悲情,对纠正当时萎靡空疏的学风无疑具有积极作用。

  (本文系浙江省社科规划暨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第二期重大课题“浙江儒学通史”(17WH20020ZD)、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年度重点课题“浙学通论”(2018CZZ0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浙学研究中心)

原标题:“以诗补史、诗本性情”:黄宗羲的诗学理趣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张宏敏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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