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奥斯卡晚宴上,骄傲的父亲亲吻影后女儿。虽然是最受诟病的一届奥斯卡影后,但她这件粉红色的Ralph Lauren礼服20年来始终是最佳红毯着装之一。
这样的女孩容易犯什么错误?
那就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作,矫情。当我们穷,当我们饿,当我们是nobody,人生目标反而清晰明确。
比如布拉德皮特,他要成名,要当大明星,要在好莱坞站有一席之地,而格温妮丝是当时的他心中最理想的那一类女孩,出身好,有教养,瘦削美丽,浑身上下都写着四个字——上流社会。
是不是理解了《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心情,对于出身困窘的男人来说,娶到一个出身名门的白富美代表了他们更稳定地进入了流光溢彩的世界。
▲《艾玛》改编自简·奥斯丁的经典小说,是格温妮丝的成名作。她年轻时的气质特别适合演英国戏剧,楚楚可怜、飘然出尘。
交往不到两年,皮特迫不及待地求婚,他得到了未婚妻全家的喜爱,特别是格温妮丝的爸爸,把皮特当儿子一样地看待。后来他们分手,父母比格温妮丝还要难过。
可见父母的眼光老辣,他们看一眼就知道,这个男孩朴实厚道,对女儿忠心耿耿,很适合结婚。用中国老话说,过了这个村就没了下个店。对后来女儿的男朋友有“才子”美名的本·阿弗莱克,他们就兴趣一般。
▲小图特写是格温妮丝的订婚戒指。
皮特说到结婚更是难掩兴奋,在当年的访问中他说“求婚是我人生中最棒的时刻,我想要好几个孩子,我会是个好爸爸”。
对比一下后来他和朱莉离婚后,在GQ访问里说很懊悔“忽略了孩子们”,人生真是无常。
但格温妮丝对结婚的兴致没有皮特高,在对记者解释为什么不马上办婚礼时,理由说了一大堆。
“我们家没有人离过婚,皮特家也是,所以这是件很严肃的事,不能仓促。”
“我们都忙着工作,皮特在拍《西藏七日情》,我在拍《远大前程》,一拍就是几个月,成了家以后两个演员要维持家庭生活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