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包裹被送到代收点,快递被放代收点要求送货上门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4-03-11 21:31:01

信网4月18日讯(记者 李鑫邦)“快递驿站”本是方便市民们接收快递与寄送快递,但现在一些快递员在未经收件人的同意下,擅自绕过收件人,直接将包裹放到了“驿站”。近日,市民殷先生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反映,自己网购的椅子就这样被韵达快递放到了小区外的“驿站”中。信网联系了青岛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条例,经营快递的企业应该当将快递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当收人当面签收。

快递未经同意直接放在驿站

今年4月初,殷先生从网上买了几把椅子,因为网购的东西比较大也比较沉,殷先生就希望快递员能送货上门,所以把收货地址写得很详细。“之后我就一直没关注快递的情况,直到今天我才发现,快递已经被送到小区的驿站里了,要不是我打开手机多看了一眼,我还以为快递丢了呢。”殷先生表示。

殷先生认为,快递员这种不打招呼就将快递放入驿站的行为会给用户造成多种困扰,若用户买的东西不能确定要不要,直接放驿站或者快递柜就会少了当面验收这一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后期退货也是十分麻烦。“快递员在派送的时候就应该先给我们打一下电话,最好是当面交到我们手里,如果我们不方便,那也得取得同意后,才能将包裹放到指定地点,驿站和快递柜不是快递员用来‘偷懒’的工具。”殷先生说。

除此之外,殷先生还表示,对于韵达快递擅自将快递放到驿站的情况亦不是首次,除了自己,小区里的其他业主也进行过投诉,“我们多次提醒韵达快递方面,不要擅自将快递放到驿站里,但是韵达快递方面并未做出任何改变。”对此,殷先生希望韵达快递可以为此道歉,并且以后派送快递时,一定要联系收件人进行确认。

内部人员称放在驿站是为了提高效率

为了解情况,信网联系了负责此次快递配送的快递员徐先生,但对方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随后,信网又联系了韵达快递,其工作人员表示,对接媒体的回答有专门的部门对接,目前已经将问题记录,稍后会有工作人员回电为其解答相关的问题,但截至发稿前,信网并未收到任何回应。

信网了解到,目前驿站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快递公司自营,驿站从分货点装货、收获,直接送到配送点存放或配送,每单的收入和快递员相同;另外一种则是加盟的驿站,负责接收各类快件,每件收取0.5元的代存费。一位从事快递行业的秦先生告诉信网,送货上门的服务一直存在,但是会根据收件人的需求来进行配送,“比如有些老人或者腿脚不方便的,那我们一般都会及时的配送上门。”

秦先生还告诉信网,因为送快递的时候不少收件人都在上班,所以只能放在驿站,这样既方便又高效,并且现在快递行业招人比较难,人手严重不足,如果每个快递都送货上门,那样派送的压力会很大。“其中还有一些收件人的电话也打不通,有时候小区还进不去,所以等用户的时间太长了,这样一来,配送的效率会非常低,1天都送不到100件。所以为了提高效率,部分快递员只能将快递放在驿站,不仅方便而且高效,原本1天只能送100件,放在驿站就能送300-400件。”秦先生表示,放在驿站除了效率高之外,还会比较安全,完全不用考虑快递丢失的问题。

擅自将快递放在驿站不合规

那么对于绕过收件人擅自将快递放到驿站的行为是否合规呢?对此,信网联系了青岛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其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快递暂行条例》中的第二十五条,其中明确规定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此外,《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中的服务环节也明确规定了,投递形式应主要包括按名字地址面交、用户自取或与用户协商投递三种形式。

按照以上规定,快递企业应将用户的快件配送到家,如果采用自取的方式,快递员首先应和用户进行协商,在征得用户同意之后,便可要求用户到快递服务网点自取快件。此外,若快递企业未和用户协商,强制要求用户自取快件或拒绝用户送货上门要求的,即可视为违反了《快递暂行条例》《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相关执法人员可以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予以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郭铁钧律师也提醒市民,快递必须送货上门,根据2018年5月1日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来看,快递必须送货上门,如果要放在快递驿站或快递柜内,需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告知则是基本环节。若未经收件人同意,直接将包裹放在快递代收点,那么就属于违反快递业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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