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的职官,历代建置不同,其间因袭变革、增加减少,情况十分复杂,内容非常丰富,中国古代职官制度经过几千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沿革清晰、体系完整的职官制度。
宰相就是“百官之长”,更是辅佐君主总理全国政务的最高执政官的泛称。“宰”是主持之意;“相,助也”,原为“辅佐”、“襄助”之意,之后,更是引伸为辅助君主管理政事者。最初,称担任君主朝聘宴享者或代表君主出使外国者为“傧相”。后来,则称辅助君主总理政务的最高执政官为“相”了。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在明朝洪武帝时期就被明令废除了。”
以上这种说法一直沿用至今,但其实它并不是真实情况。朱元璋废除的可能是“丞相”这一官职,而没有废除“宰相”这一官职。
《皇明祖训》中有记载关于明朝官员制度的规定:从古至今,朝廷的制度一直都是三公九卿制度,并没有设立丞相。等到秦始皇时期,他创立了丞相这一官职,汉朝、唐朝、宋朝都沿用了这种设置。虽然,这些年也出过一些贤明的丞相,但是,奸佞小人更加多,他们混乱朝纲,危害社稷。从明朝开始,要废除这一设置,以后不再有丞相这一官职,后世皇帝也不允许设立这样的官职。官员之中如果有人胆敢提议设立丞相一职,那么,这人必须凌迟处死,满门抄斩。
毫无疑问,朱元璋的后人没有违背祖辈的训戒,没有恢复“丞相”这一官职,也不再提及会不会恢复“宰相”的职位。其实,“丞相”、“宰相”在古代这两个职位的重叠性很大,一般都不敢区分。“丞相”一词中的“相”,是“辅助”、“帮忙”等意思,像:伊尹、姜尚、周公这样的人物,后世就称之为“相”。还有一种人可以称之为相,就是从事外交活动的人;但是,这些人一旦结束外交活动,就得回归本职了。
所以,“相”的称呼大多指前一种。
前一种称之为“相”,其实,也是一个泛称,他们也并不是以“相”这个职称来行使权利,而且,他们的权利范围还相差很大。伊尹可以将国君驱逐出去,自立为国君;周公虽然能够“居摄”,但是,他还是害怕国君猜疑自己;而姜尚顶多就是一个高级幕僚。
春秋末年,齐景公开始设置左右相;到了战国时期,很多国家都设立了“相国”这个职位,让有德之人担任,使其成为文官的领袖。周赧王六年,秦国首先推出了“丞相”这一称号,这个称号被后人沿用,有时候也会改成“相国”。
丞相在朝廷中的权利很大,他们可以执行国内所有官员的奖罚,直接负责很多中央部门,因此,容易造成垄断,对皇权形成威胁。汉朝元寿二年,朝廷将“丞相”改成“大司徒”,并沿用至东汉末年。这期间,也只有王莽、曹操等人有篡改制度的能力,他们恢复了丞相的制度,并亲自担任。大司徒虽然仍然位列三公,但是,权利已经远远不足丞相的权利了。
“宰相”这一词是出自南朝时期,到了唐朝,这个称呼开始普遍起来,渐渐的深入人心。宰相所指的是:拥有丞相权利,但是,却没有丞相头衔的文官。之后,随着权利的转移,在南朝能够称作宰相的,有尚书令和中书令。唐朝时期,三省长官都能够称为宰相,这三个职位很高,但是,不是经常设立的,所以,唐朝的宰相一般是领着其他头衔而办着丞相的事情。
就这样,“宰相”和“丞相”开始有所不同,也就是“宰相”不一定是“丞相”职位,而“丞相”也不一定是真的“宰相”,我们不能再理解成一样的概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