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西安市高陵区的陈先生
最近遇上一件烦心事
年近40岁的他经过几年打拼
买了一辆奥迪A6
作为对自己辛苦几年的奖赏
但在车管所上牌的时候
却发现自己名下还有另外一辆车
并且这辆车存在的违章
竟然多达三十余次
罚款金额接近5000元
一向遵纪守法的陈先生顿时懵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件情况
原来2017年5月陈先生生意失败,为了偿还债务,他通过中介将自己所有的一辆福特牌轿车卖给了李某某。
由于时间匆忙没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后来一直因生意忙碌,慢慢地忘记了过户的事情。时过境迁,当年留的联系方式已经无法联系上买主李某某,陈先生多次前往车管所、派出所查询,也未能获取有效信息。万般无奈之下,陈先生只能一纸诉状将李某某告到了高陵法院。
案件审理
因为缺乏有效的联系方式,送达成了泾渭法庭办案法官的头等难题。李某某的户籍地址早已被拆迁,通过联通、移动等运营商系统也未能查询到有效的联系方式。
为了早日解决陈先生的难题,承办法官几经周转找到了当年的二手车中介,通过中介经手人员廉某,法官终于联系上了当年的买家李某某。
得知事情原委后,李某某也是哭笑不得。当年购买的车辆一直由公司的员工使用,他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多的违章。车辆也早就达到了报废的标准,但是因为联系不上登记车主一直无法办理销户手续。
经过承办法官的调解,陈先生和李某某最终达成了一致处理意见,由买家李某某负责处理所有违章,卖家陈先生配合李某某签字办理车辆销户手续,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我国对车辆等价值较大的动产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买卖车辆不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对双方都将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
买家风险:
1、虽然能够日常使用该车辆,但车辆产权并未转移到自身名下,财产安全无法得到完全保障;买家无法抵押车辆进行资金周转。相反,原车主仍可能以该车辆进行抵押贷款,买家存在相应风险;法院在强制执行原车主时该车辆可能被查封拍卖等;
2、车辆审检、保险理赔等仍需原车主配合,否则无法办理。
卖家风险:
1、实际车主的违章未及时处理,卖家名下会一直存有车辆“违法未处理”状态,对办理名下其他车辆的审检手续影响极大;
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若实际车主未购买交强险或无偿还能力,可能会给卖家带来巨额的民事赔偿风险;
3、卖家仍需配合实际车主办理车辆审检、保险理赔等手续。
为了避免交易风险,二手车辆买卖双方除车辆交付外,应及时前往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建议双方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就车辆风险转移等事项做好约定,避免产生争议纠纷。
来源 | 高陵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