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孩子应该姓什么开始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在古代甚至是新中国成立前后,这个问题都不是问题。
如果当时社会是母系社会,那么就跟母亲姓;如果是父系社会,那么就跟着父亲姓。
但是在现在,这个问题慢慢变得突出。
如果说现在是父系社会,现在工作中妇女能顶半边天,妇女在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因此现在肯定不是父系社会。
如果说现在是母系社会,女性由于生理结构的原因,在很多地方还是跟男性有点差距,没法完全碾压男性,也不算母系社会。
再加上我国的计划生育,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思想又受到了我国五千年传宗接代的影响。
社会复杂,孩子少,思想影响,姓氏便变成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生下的孩子应该跟谁的姓。
毕竟姓氏是一种流传下去的符号,没有姓氏的流传有一种亡家的感觉,这种心情可能跟亡国差不多。
那对于这么重要的姓氏问题,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我国的《民法典》第1015条是这么规定的,自然人的姓应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除非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抚养人的姓氏;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从《民法典》的规范可知,姓氏的选择只能是父姓或者母姓,决不能用隔壁老王家的姓。
父姓和母姓的选取原则是平等的,没有主从之分,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协商来确定。
但在确定好孩子姓氏之后,夫妻一方就不能随意更改了。
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这个司法解释的意思就是如果夫妻一方随意更改姓氏的话,另一方是可以要求恢复姓氏的,除非双方协商同意一致要求更改。
综上所述,姓氏只能随父姓或母姓,确定好之后,没有经过双方同意就不能随意更改。
大家都那么看重孩子的姓氏。那么孩子跟谁姓会不会影响孩子后续的一系列权利?
第一,孩子的姓氏不影响孩子的继承权。
有些人认为如果孩子没有跟自己姓,那么他也没有继承我方财产的权利。
这是一个谬误。
我国《民法典》在继承编中的法定继承章节没有规定姓氏会对法定继承产生影响。
在《民法典》第1125条,丧失继承权的5种情形也没有提及跟姓氏有关的丧失继承。
如果一方真的很在意姓氏问题,留下一张遗嘱继承,排除了异姓人的继承,那么对继承就有影响了。
第二,孩子的姓氏不影响夫妻双方抚养权的确定。
离婚时,孩子的姓氏不会影响孩子是跟着母亲还是跟着父亲。
抚养权的确定主要看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一般来说,条件越好的一方,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生活、学习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当然,孩子的意见也相当重要。但是在抚养权的诸多考虑因素之中,不包括姓氏这一因素。
第三,孩子的姓氏不影响父母双方的抚养和赡养。
关于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和孩子将来对父母的赡养都规定在《民法典》第1067条,父母需要抚养未成年子女,子女需要赡养父母。
子女不与父母同姓,父母依旧需要抚养,孩子需要尽到赡养义务。
从法律中的整个权利义务的体系来看,孩子跟谁姓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权利和义务变化,对其生长和生活没有任何影响。
其实姓氏中最关键的要素不在于夫妻之间的确定,而是在于孩子。
孩子成长到成年的时候,他有权利变更自己的姓名。
在《民法典》第1016条,自然人可以决定、变更自己的姓名。
父母只能在孩子未成年的时候决定孩子的姓氏,如果孩子不满意这个姓氏,在成年的时候,他自己可以变更姓氏的。
“万年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面对姓氏这个问题,还是要心胸开阔一点。
在现下,跟谁姓不会对孩子产生任何实质性的权利义务变化。
放在历史长河中,能够真正做到万世一系的,除了日本天皇,恐怕也没有哪个家族能长久繁衍下去,最后都要尘归尘,土归土,如烟般逝去。
对于这些问题,还是不要太在意的好。
对于孩子该跟谁姓问题,不知道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