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跟谁的姓,父母离异孩子改名规定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4-03-17 00:58:53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大到参政议政,小到孩子随谁的姓,妇女都享有和男子同等的权利。

孩子跟谁的姓,父母离异孩子改名规定(1)

本文刊于《中国妇女》杂志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施行,为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妇联 法院”联动维权,让男女平等在案件中得到体现。

父母分居,亲兄弟不同姓

2007年,邹琳和曹永正通过相亲认识,两人各方面都挺合适,经过几个月的恋爱便结了婚。婚后,邹琳先后生了两个儿子,小名分别叫宝宝和贝贝。

从2015年开始,夫妻二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感情出现裂痕。

有一天,两人发生激烈争吵,邹琳一气之下收拾东西要回娘家:“我以后不回来了。”刚满两岁的贝贝离不开妈妈,抱着邹琳哭个不停。她既心疼又舍不得,就把贝贝也带回了娘家。曹永正几次提出和好,她都不同意,双方正式分居。

宝宝刚上小学,比较懂事,还有些早熟,有时放学后会先去看看妈妈和弟弟再回家。

贝贝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邹琳把贝贝的姓改成了自己的,为贝贝办理了入园手续。几年后,贝贝上了小学,哥哥在同一所学校的初中部,兄弟俩很亲。

一个偶然的机会,曹永正得知贝贝跟了邹琳的姓,越想越不是滋味。双方虽然分居多年,但为了孩子的事时不时会见面,他对挽回婚姻还抱有一丝希望。邹琳给贝贝改姓的做法,在他看来十分绝情。他多次和邹琳联系,希望她能把贝贝的姓改回去,都遭到拒绝。

于是,曹永正到东山县法院要求离婚。调解时,双方对离婚和财产分割都没有异议,也同意按照现在的状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宝宝由曹永正抚养,贝贝由邹琳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

不过,贝贝的姓氏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曹永正坚持要改回去,邹琳坚持不改,几次调解都不欢而散。

根据东山县法院和县妇联建立的婚姻纠纷调解机制,法院与妇联取得联系。妇联很快对纠纷“摸了底”,结合夫妻双方的家庭情况、性格特点,以及两个孩子的学习、生活等情况,与法院共同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并共同进行调解。

宝宝贝贝,都是父母血脉

“自古以来,孩子都是跟爸姓的。”曹永正的说法,是在孩子姓氏纠纷中常见的观点。法官、妇联工作人员共同向他普法。

民法典明确规定,子女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所谓的“自古以来”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子女姓氏由父母平等协商确定,这是对男女平等原则的落实。

妇联工作人员认为,夫妻共同生育、抚养子女,妻子十月怀胎、分娩哺乳付出更多,在子女姓氏中体现妻子的贡献,也是丈夫表达尊重与爱的方式。

在很多二孩家庭,都是一个孩子随爸姓、一个孩子随妈姓,或者使用含有两个姓氏的“复姓”。妇联工作人员还举了一个曹永正亲戚家的例子,大女儿随妈姓,小儿子随爸姓。

通过调查宝宝和贝贝在学校的情况,法官告诉曹永正,兄弟俩关系很好,也都理解和适应现在的情况。贝贝一直和妈妈生活,从幼儿园到小学,使用的也是邹琳的姓氏,突然改变会对他的生活和心理都产生影响。贝贝已经上学,学籍信息最好保持一致和连贯,便于他后续升学和办理相关医疗健康手续。

法官和妇联工作人员从法、理、情方面展开调解,终于说服曹永正同意贝贝保持现在的姓氏。2023年3月,邹琳和曹永正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给纠纷划上了句号。无论孩子随谁的姓氏,两人承诺都会关爱孩子,让孩子健康成长。

东山县妇联副主席梁华鹏介绍说,县妇联一直注重发挥“联”字优势,与司法机关联动落细落实各项工作。近年来,妇联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通过个案维权当好妇女的“娘家人”,为姐妹们撑起暖心伞。

文/白俊霞

来源: 中国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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