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汽车科目二新修改的操作要求及专项评判标准
一、倒车入库
1、操作要求:从道路一端控制线(两个前轮触地点在控制线以外),倒入车库停车,再前进出库向另一端控制线行驶,待两个前轮触地点均驶过控制线后,倒入车库停车,前进驶出车库,回到起始点。考试过程中,车辆进退途中不得停车。停一次扣5分,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3.5min。
2、评判标准
a)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b) 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c) 倒库不入的,不合格;
d) 在倒车前,未将两个前轮触地点均驶过控制线的,不合格;(新增)
e) 项目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新增)
f) 中途停车的,每次扣 5分。电子评判时间为2s(修改)
二、侧方停车
1、操作要求:车辆在库前方一次倒车入库,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触轧车道边线,车身不触碰库位边线。再前进向左前方出库,出库前应开启左转向灯,出库过程中车轮不触轧车道边线,车身不触碰库位边线,出库后关闭转向灯。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 1.5 min。
2、评判标准
a) 车辆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b) 项目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新增)
c) 行驶中车轮触轧车道边线的,每次扣 10分;
d) 行驶中车身触碰库位边线的,每次扣 10分;(新增)
e) 出库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扣 10分;(新增)
f) 中途停车的,每次扣 5分。(修改)
三、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1、操作要求:控制车辆准确停车,平稳起步,车辆不得后溜。起步时间不得超过30 s。
2、评判标准
a)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 50cm的,不合格;
b)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 50cm的,不合格;(新增)
c) 起步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d)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 50cm 的,扣 10分;
e)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 30cm,未超出 50cm的,扣 10分;(修改)
四、曲线行驶
1、操作要求:驾驶车辆从弯道的一端前进驶入,从另一端驶出。行驶中转向、速度平稳。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
2、评判标准
a)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b)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五、直角转弯
1、操作要求:驾驶车辆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由右向左直角转弯,一次通过,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转弯前,应开启转向灯,完成转弯后,关闭转向灯。
2、评判标准
a)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b) 转弯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转弯后不关闭转向灯的,扣 10分;(新增)
c) 中途停车的,每次扣 5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