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
1、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车辆保险卡上有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 48 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2、定损修理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3、提交索赔单证,领取保险赔款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行驶证复印件、判决书和修理发票、调解书、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费发票、误工费证明、病历、被抚养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正本 ( 复印件 ) 、驾驶员驾照 ( 即小李的驾照 ) 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
4、特殊案件的理赔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队,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被盗或者被抢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办好登记手续,三个月内,车辆未能寻回的。可带齐以下证件:公安机关开具的失窃证明、保险单正本、被保险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执照、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报案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车辆的钥匙到保险公司索赔,轻微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当车辆发生损失数额较小的保险事故后,车主可以将车开至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处,那里有定损打价权。让修理厂帮助索赔,这种情况一般经过以下几步为车辆定损理赔:
1、检验证件,出示三证及保单:本车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证、被保人的身份证、保户保险单。
2、坏车检查,初定车辆损失部位、坏车检查、填写案件审批表、复印所有证件等。
3、照相定损,安排处理意见。
4、报案定时,按照案件审批表内容报案,修理完毕,带齐证件及修车发票到修理处接车即可,让修理处代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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