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记叙性文体的性质
记叙性文体是我们平日最常见,使用频率最高的文体之一,通常称作记叙文。它以记人、叙事、写景状物为主要内容。象朱自清的《背影》、何为的《第二次考试》、陶铸的《松树的风格》等,都属于这种文体。
一般说,记叙性文体不像议论性文体那样直接展示作者的观点和文章的主旨,也不象说明性文体那样对事物只作客观的介绍说明,而是通过对事件的记叙、对人物的刻画和对景物的描写,来显示作者的主张和思想感情。这样的内容和特点就决定了记叙性文体的表达方法,是以叙述、描写为主,在叙述和描写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议论、抒情和说明等方法。
二、记叙性文体的范围
记叙性文体主要包括以叙述或描写事实材料为主的广义散文。如新闻、通讯、报告文学、游记、参观记、回忆录,以及一部分书信日记等。在中学语文教学中,习惯上也将虚构类的小说列入记叙性文体的范围,因为小说表达的内容和使用的主要表达方式,都完全具备记叙性文体的性质和特点。
三、记叙性文体的要素
(一)记叙性文体的六要素
记叙文反映现实生活时具有相对完整性,这种相对完整性,通过构成此文体的六要素来表现。这六要素是: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和结果。一般说来,六要素是构成记叙文必不可少的因素,不得随意舍去一项。
记叙文反映现实生活的相对完整性,是它区别于其他文体的标志之一。议论文可论述一个观点的正误,也可论述一个思想体系的是否成立,它不必在乎这个观点的来龙去脉。说明文重在说明事物的特性、原理,基本不去涉及人物和事件。
为了确保记叙文反映生活时的相对完整,这六要素在文中不论是直接交代,还是间接交代,都要交代清楚。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允许对其中某一项有省略。
(二)不同功能的记叙性文体中六要素的不同显现
1.六要素在以写人为主的记叙文中的显现
所谓以写人为主,就是把人当作文章的主要描写对象进行刻画和塑造。在这类记叙文中,除“人物”这一要素自不待言外,还特别强调对作为人物生活环境的时间、地点和事件的交代,人物活动的时间、地点,可以具体写明,如阿累的《一面》记叙作者与鲁迅先生的偶然会面是在“一九三二年秋天”“上海”的“内山书店”;也可以笼统的讲,如魏巍的《我的老师》介绍事情发生在“我小学时候”。
以记人为主的文章所写之事,都是为了塑造人物形象、揭示人物性格特点的。因此对事情原因和结果的交代,也可根据文章的具体内容、人物性格刻画的需要有所侧重或有所省略。例如《我的老师》中写的一件事:
她从来不打骂我们。仅仅有一次,她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边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
这段记叙,只交代了事情的过程和结果,但读者却不难从老师举起教鞭的动作中,想象出事情的起因是由于“我”的调皮和恶作剧。作者为了突出描写老师爱生如子的高尚品质,省去了对事件原因的介绍。既节省了笔墨,又清晰地揭示出人物的性格。
以写人为主的文章,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六要素的某些要素进行省略。省略的基本条件是不损害文章的完整性。具体地说,可以省略的是那些与刻画人物性格关系不大、读者很熟悉,或者根据一般的生活经验能够推断补足的部分。
2.六要素在以记事为主的记叙文中的显现
在以记事为主的文章中,普量的重点应放在描述事件的发生、发展、高潮和结局上,而不必着意去刻画人物。象夏衍的《包身工》,重在真实地反映包身工种种非人的生活,物据和控诉帝国主义及中国封建势力的罪恶,因此它要“包身工”制度产生的由来、时间、得以存在和发展叙述了的原因、条件,以及它的丑陋和残酷,并预见了这种万恶制度的必然被消灭。
但事在人为,写事必然要涉及到人,这里写人是为了表乱主题。如《包身工》写了小福子、“芦柴棒”等人物,目的是通过小福子的遭遇,让读者形象地看到封建势力取宠于帝国主义主子残酷虐待工人的内幕;而“芦柴棒”“骷髅一样”的形体和称谓,则让人更深切地感到罪恶势力对工人剥削的惨重。
3.六要素在写景状物文章中的显现
一般说,写景状物的记叙文,对六要素不要求那么完整,只需要交代这是何时何地的景物,将这些景物形象、生动地描述出来就可以了。
这类文章中有的出现人物,有的不出现。如果出现的是“我”,那么这个“我”通常是起线索作用,象吴伯箫的《记一辆纺车》;如果是其他人物,象杨朔《香山红叶》中的老向导,则完全是为了表现主题的需要。人物出现后,也不一定去做专门的塑造和刻画。
这类文章对事件及其原因、结果的交代,一般表现为作者看到了什么样的景物,并因之引起了什么样的感情活动的叙述。象记人叙事文章中那样的对事件的叙述,往往是没有的。
(二)不同功能的记叙性文体中六要素的不同显现
1.六要素在以写人为主的记叙文中的显现
所谓以写人为主,就是把人当作文章的主要描写对象进行刻画和塑造。在这类记叙文中,除“人物”这一要素自不待言外,还特别强调对作为人物生活环境的时间、地点和事件的交代,人物活动的时间、地点,可以具体写明,如阿累的《一面》记叙作者与鲁迅先生的偶然会面是在“一九三二年秋天”“上海”的“内山书店”;也可以笼统的讲,如魏巍的《我的老师》介绍事情发生在“我小学时候”。
以记人为主的文章所写之事,都是为了塑造人物形象、揭示人物性格特点的。因此对事情原因和结果的交代,也可根据文章的具体内容、人物性格刻画的需要有所侧重或有所省略。例如《我的老师》中写的一件事:
她从来不打骂我们。仅仅有一次,她的教鞭好象要落下来,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边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
这段记叙,只交代了事情的过程和结果,但读者却不难从老师举起教鞭的动作中,想象出事情的起因是由于“我”的调皮和恶作剧。作者为了突出描写老师爱生如子的高尚品示出人物的性格。质,省去了对事件原因的介绍。既节省了笔墨,又清晰地揭示出人物的性格。
以写人为主的文章,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六要素的某些要素进行省略。省略的基本条件是不损害文章的完整性。具体地说,可以省略的是那些与刻画人物性格关系不大、读者很熟悉,或者根据一般的生活经验能够推断补足的部分。
2.六要素在以记事为主的记叙文中的显现
在以记事为主的文章中,落笔的重点应放在描述事件的发生、发展、高潮和结局上,而不必着意去刻画人物。象夏衍的《包身工》,重在真实地反映包身工种种非人的生活,物据和控诉帝国主义及中国封建势力的罪恶,因此它要“包身工”制度产生的由来、时间、得以存在和发展叙述了的原因、条件,以及它的丑陋和残酷,并预见了这种万恶制度的必然被消灭。
但事在人为,写事必然要涉及到人,这里写人是为了表乱主题。如《包身工》写了小福子、“芦柴棒”等人物,目的是通过小福子的遭遇,让读者形象地看到封建势力取宠于帝国主义主子残酷虐待工人的内幕;而“芦柴棒”“骷髅一样”的形体和称谓,则让人更深切地感到罪恶势力对工人剥削的惨重。
3.六要素在写景状物文章中的显现
一般说,写景状物的记叙文,对六要素不要求那么完整,只需要交代这是何时何地的景物,将这些景物形象、生动地描述出来就可以了。
这类文章中有的出现人物,有的不出现。如果出现的是“我”,那么这个“我”通常是起线索作用,象吴伯箫的《记一辆纺车》;如果是其他人物,象杨朔《香山红叶》中的老向导,则完全是为了表现主题的需要。人物出现后,也不一定去做专门的塑造和刻画。
这类文章对事件及其原因、结果的交代,一般表现为作者看到了什么样的景物,并因之引起了什么样的感情活动的叙述。像记人叙事文章中那样的对事件的叙述,往往是没有的。
后期内容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