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第一章论分工中指出:“现在最富裕的国家,固然在农业和制造业上都优于邻国,但制造业方面的优越程度,必定大于农业方面的优越程度。”这让我想到了比较优势的观点。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其资本丰富但劳动力相对短缺,而发展中国家相反,因此国家间可以利用互相的优势来补短板。例如,2016年6月27日,中俄在莫斯科签署《中国科技部与俄罗斯经济发展部关于在创新领域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高技术和科技创新合作是双方伙伴关系中最具前景的领域,俄国在航空、航天、核能、仪表等领域的产品在中国拥有很大的市场需求,两国合作前景广阔。同样的,不同地区之间也可以进行资源互补。亚当斯密以制针业为例,说明分工带来了极大的生产力,从而促进了专业化的进程,但专业化及机械化的发展在短期内可能给工人带来失业的问题,不过从长期来说可以促进就业,其一是增加了操作机器的工人,其二是生产力的提高降低了成本,市场需求增加造成供给增加,同样对工人的需求也就加大了。第四章中说道:“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有。例如,水的用途最大,但我们不能以水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与水交换。反之,金钢钻虽几乎无使用价值可言,但须有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我认为这句话是有道理的,但亚当·斯密把价值分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认为价值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统一,马克思对此产生了质疑,在他看来,商品才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统一,这是他对亚当·斯密观点的一个提升。
第五章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即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劳动体现出商品的真实价格,而用于衡量劳动的货币体现了商品的名义价格。因为货币的币值时常会发生变动,所以名义价格是会发生变动的。我觉得这和各个国家间货币货值不同而产生汇率有些类似。第六章中指出绝大绝大部分商品价格是由地租、劳动和利润组成。地租是地主阶级获得的利益,他们不用劳动就可取得收入,可能在斯密那个时代,土地是一种普遍私有化的产品,可以当作交易的筹码,且农业发展是较为完善的。劳动是依靠工资生活的阶级所获得的利益,劳动者的雇主则是靠利润为生的阶级,作者认为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构成了这三个阶级的收入,这三个阶级构成了文明社会的三大主要和基本阶级。上一章中指出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衡量劳动的货币体现了商品的名义价格,但本章又指出商品价格由劳动、地租和利润组成,似乎有些矛盾。商品的名义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和币值变动决定的,如果上章中的劳动不包含本章中的地租和利润,那么可否说明供求关系和币值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租和利润?
第八章中“但一切物品却将日渐低廉,因为生产它们所需要的劳动量变小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大批量生产成为可能,商品价格得以下降。就好像八九十年代装个电话都要几千块钱,而现在就十分便宜了。作者提出“然而,使劳动工资增高的,不是庞大的现有国民财富,而是不断增加的国民财富。因此最高的劳动工资不在最富的国家出现,而却在最繁荣,即最快变得富裕的国家出现。”作者认为经济快速发展的国家对劳动力需求大,因此其工资增长快速,但是在最富裕的国家,由于劳动者趋于饱和且缺乏竞争,劳动工资也得不到增长。那么我想说的是工资在一般情况下应该是不会减少的,最富裕的国家也是经历了一个经济快速增长的阶段的,况且在现代社会劳动力成本也是不低的,所以即使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国家,其劳动工资虽然在不断提高,也是不太可能超越最富裕国家的劳动工资的。第十章讨论了各种不同的工资,其一由于职业本身性质的不均等,工资的差别主要取决于下列五类因素:工作是否令人愉快,工作的难易程度,职业风险,职位的责任和取得职位资格的可能性。而在这些因素中,只有工作是否愉快和是否危险影响资本利润。其二由于欧洲政策的不均等,包括限制某些职业的竞争人数(例如规定门徒人数和学习年限),增加某些职业的竞争(例如奖学金的设置使某些职业的人数大大超过自然的限度),妨碍劳动和资本的自由活动(限制人员流动),造成了工资的不同。
第二篇讨论了资财的性质、积累和使用。国内全部居民的收入,可以分为总收入和纯收入,总收入减去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就是的纯收入。货币只是货物借以流通的工具,因此在计算总收入和纯收入时,要减去货币的全部价值。能增加物体价值的劳动称为生产性劳动(比如制造工人的劳动),不能增加物体价值的劳动称为非生产性劳动(比如家仆、艺人),而作者认为资本增加的直接原因是节约而不是勤劳,如果只有勤劳而没有节俭,那么收获就不能积蓄下来,资本绝不可能增加,为了发展经济,也许就要不断的借债投资,造成资产负债率过高,财务风险也会因此过大,影响企业或国家发展。资本拥有四种不同的用途,在农业方面,用来购买所需消费的原生产物;在制造业方面,用来制造原生产物,以备眼前的消费;在批发业方面,用来运输原生产物或制造品,从有余的地方运往缺乏的地方;最后在零售业方面,用来分散一定部分的原生产物或制造品,使之适用于个人需求。
在第三篇中,作者提到:按照事物的自然趋势,进步社会的资本,首先是大部分投在农业上,其次投在工业上,最后投在国外贸易上。这是根据资本的安全性来分顺序的。但是由于统治的性质也就是政府的干预,使上述资本投放顺序颠倒了,国外贸易促进了国内制造业的发展,这两者又促进了农业的发展。都市商业对农村改良的贡献有三,第一,为农村的原产物提供了市场;第二,都市商人改良了农村土地;第三,工商业的发达使农村变得有秩序,农村居民有了自由和安全。如果没有工商业,地主就会用剩余产物养活千百人,但没有产出,这些人依附地主而生存,导致地主势力渐大,可能会引起混乱。
第四篇讲的是政治经济学。商人总是更愿意在本国销售其商品,这样可以避免输出带来的风险和麻烦,最大程度地保证其生产物的价值,商人总是盘算着自己的利益,虽然是自私自利的行为最后却更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利益,正如作者所说:“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作者反对垄断与限制,提倡自由地发展贸易,他认为为防止输入或减少输入而设立的关税,显然是既破坏贸易自由也有损于关税收入的,根据重商主义(作者是批判的)的原理,也不必对商品输入加以异常的限制。关税增加表面上看是保护了国内企业,但实际上对国内企业的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没有帮助的,反而会使国内企业没有压迫感,缺少改革的动力。作者认为奖励金制度(相当于如今的出口补贴制度)是没有必要的,如果企业在有奖励金时生产商品,没有奖励金时不产商品,就好像国家在补贴企业的损失,企业生产的越多,国家损失的就越多。类似的比如政府补贴新能源汽车的生产,虽然此举有很多好处,但可能会引发企业的依赖性与惰性。重商主义提出的两大富国手段是鼓励输出和阻抑输入(极少数特殊商品相反),而重农主义把土地生产物看作国家收入和财富的唯一(没有被任何国家所采用),这种情况下国家的收入一定比有工业的国家的收入少。作者说道中国的政策特别爱好农业,因为我国古时实行重农轻商,闭关锁国的政策,这也导致了我国工业发展起步较晚。因为各国之间进行输入输出贸易最终的目的都是实现贸易利得,而中国在鸦片战争以前都是处于贸易顺差的地位,这也成为西方列强争夺我国的其中一个原因。作者认为无论是重商主义还是重农主义,都是不可取的,只有自由贸易才能实现国家的繁荣发展。
第五篇写的是国家或君主的收入。一个国家的开支主要在于国防开支、司法开支、公共工程和公共机构开支。政府在一国经济活动中不应该处于领导地位,不应该干预经济,政府应当要会社会提供便利,特别是要促进教育业的发展(尤为要注意的是贫困地区教育的发展问题)。由于政府有所支出,由此产生了国民的税收问题,关于赋税问题,亚当斯密提出了四个原则,第一,国民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缴纳所得税。第二,国民缴纳的税收是确定的,不能随意变更。第三,各种赋税完纳的日期及完纳的方法,须予纳税者以最大便利。第四,在征税时,要尽量节约征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