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因为影片原著的争议,我没去看新电影《少年的你》。事实上,我只是这波网络热议中的一点热量。
导演的上一部电影我很喜欢,两个主演的表现我很期待,看过的人评价不错。更关键的是,两位影视行业内朋友教育我,要珍惜每一部稍微用心了的作品。据他们描述,这个行业刚从盛夏走入深秋——前一个季节盛大阳光下万物野蛮生长,不少“农人”发现耕耘得少一点、劳作时期短一点,丝毫不影响回报丰厚;后一个季节则对需要精心照料的优质作物更加残酷。总体而言,用心仿佛变成了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但我实在对《少年的你》原著小说没什么好感。中国互联网25岁了,和它一起成长的我猛然回首,发现自己已在某家知名的网络文学平台上看了至少10年小说。对于我,以及这个平台上的很多普通读者而言,原著小说作者的名字和无数场令人疲惫愤怒的骂战紧密联系着。因为和她的撕扯,我非常喜爱的两位作者一个愤而离开,一个一度关停了一本有趣小说的连载。
撕扯的核心,是《少年的你》作者“融梗”了。
“融梗”这个词,在新版汉语辞典和最流行的中英文在线百科上都查询不到。它似乎是中文互联网某种心照不宣的创造,比“借鉴”恶劣,又比“抄袭”暧昧。它的使用者并不逐字逐句复制,而是化用别人作品的元素。
琼瑶诉于正一案的判决或许能对理解“融梗”提供一些帮助。言情小说家状告当红编剧,认为后者执笔的电视剧《宫锁连城》“偷龙转凤”的故事侵犯了前者小说《梅花烙》的著作权。两个故事背景不同,一个是穿越宫廷,一个是家族情仇,琼瑶胜诉。判决书说,电视剧本在“人物设计、情节结构、内在逻辑串联上”和小说太过雷同。
可是,那一案中,被反复提及的关键词是“抄袭”而非“融梗”。这个词的内涵和外延都太过模糊,有时力道不够,有时也会误伤。譬如,金庸先生的《连城诀》讲述了普通男青年狄云因为一个女青年而遭到冤枉,丢了媳妇,还下了大狱。然后因缘际会,他在牢里结识了高人,改了身份名字归来,手刃仇人。听着是不是挺像《基督山伯爵》?恰巧,金庸先生曾表达过,自己是大仲马的粉丝。
大部分评论者认为金庸先生并没有抄袭。我也赞同。《连城诀》的灵魂立于江湖,义的闪光出现在最黑暗的时刻。《基督山伯爵》则是一种向内的探索,极力描绘着动荡时代人本身的优美与复杂,与大仲马其他作品一脉相承。
至于《宫锁连城》与《梅花烙》,原告列举了21处情节重合,除去共同借鉴自中国文化已有的公共素材外,有很大一部分的情节逻辑属于琼瑶的独创。法庭对比了两部作品“不寻常的细节设计”,均提及一位福晋连生三女,但后续并未对该三女的命运作出安排和交代。
可是,《连城诀》属于“融梗”吗?如果金庸先生不是在当年的《明报》,而是在今天的网络平台上连载小说,情形会有所不同吗?
“梗”本就是一个完全属于网络的概念,它可大可小,可以是一个笑点,一种构图,也可以是剧情构架。在我眼中,它是构成当今网络文化的一种基本元素,能不能容忍“融梗”,困扰着这届网民。某种意义上,它触及当下中文互联网的核心精神。
免费,曾经是互联网最金光闪闪的词语之一。在那个最好也最坏的时代,电驴、迅雷、BT等下载软件将每个网民变成一颗传播的种子;字幕组如雨后春笋出现;txt文档被批量下载,在MP3的窄小屏幕上滚动。“梗”,被疯狂地分享着,也重构着网络文化本身。
如今,下载音乐、观看视频、阅读小说都需要付费,内容平台也经历几轮洗牌,踏踏实实卖了好几年会员。Vlog、微博大V、知乎答题、直播喊麦……这是一个创造能创造价值的时代,人人都可能因此获利。因此,在新一代网民眼中,维护原创者的利益,是这个创作系统能良性运行的基础精神。
对“融梗”的审判源于建立秩序的需求,但操作的风格,却几乎完全延续了免费时代去中心化的传统。权威的在线鉴别机构显然不存在,司法判例也尚未完全跟上互联网的发展速度。最常见的鉴别工具是一张Excel表做成的“调色盘”,即摆出两部作品,用颜色标出相似部分。任何人都有资格讨伐任何人,网络的每张面孔都在一场场众人拾柴的私刑中体现出来。有人利用打击“融梗”编造假料苦心构陷,也有人耗费大量精力收集资料研究对比,都是为了毫不相*网络那端的人。
这是此前文学创作从未遭遇过的局面。自由和分享为新的创作提供了条件,也制造了发展的障碍。某种程度上,“融梗”本身就是个过于模糊的罪名。围绕它的争论,最终都难逃变为立场之争的宿命。网民只能选择站队:做支持它的“粉”,还是做反对它的“黑”。
有趣的是,这个有序时代里最先一批被资本采摘的,是蛮荒时代里诞生的果实,“IP”。
仿佛有着两个平行世界:当网络社区因为“融梗”大打出手,甚至不惜制造冤假错案时,依托互联网创造的利益链条对争议作品态度暧昧。
若写书如创造生命,那么“融梗”到一定程度的作品是借来黛玉的如颦黛眉,小龙女的如雪香腮,初音未来的大眼睛,还有复仇者联盟“黑寡妇”的大红唇,合成了一个人。可气的是,这位合成美女因为采各家之所长,在一个习惯囫囵吞枣的欣赏环境里,常常比原装货更受欢迎。
包括《甄嬛传》在内的热门作品即使涉嫌抄袭,仍然一年到头在各大卫视循环播放。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对《桃花债》的抄袭嫌疑,因为后者作者不愿在法庭上浪费大量精力而不了了之。少见的例子是电视剧《锦绣未央》原著,被指抄袭200多本小说,于今年5月被法院认定侵犯著作权成立。
电影《少年的你》是这个冲突年代的矛盾代表。我不知道该怎么看待这部电影,不知道它究竟是一颗恶树上结出的恶果,天生有着不干净的基因,还是一个非常努力的团队经历了成熟完整的创作周期,辛苦孕育的崭新婴儿。
我非常不愿意为《少年的你》花钱。我知道,它票房的每一次涨高,都会抬高原著的身价。我也算半个创作者,电脑码下的每个字后是危险的发际线和浮肿的眼袋。我咽不下这口气。
但我也知道,当一部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其他形式时,一个新的版权就形成了。某种意义上,让《少年的你》电影为原著背锅有点不公平。况且,去观影过的亲朋告诉我,电影其实将原著里明显的照搬元素,如男女主角的“共生”关系删去了。
在一个更理想的环境里,一部剧本有着版权争议的电影可能会经历下面的故事:电影《荒野大镖客》在欧洲上映后,日本导演黑泽明起诉它的制片方完全沿用自己电影《用心棒》的故事架构和人物塑造。他胜诉了,获得了该片全球票房的15%,以及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的发行权。他后来坦承,这部分收益甚至比《用心棒》带给他的还多。这两部影片至今仍是各自类别内的经典。
平息风暴本可以很简单。资本享受IP的红利,同时也为IP的风险埋单。电影创作团队只对自己的创造负责,而观众则完全出于自愿作出是否买票的决定。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艺术的归艺术,法律的归法律,利益的归利益。
但这毕竟是一片更加复杂的水域。电影的制作方对于风波不闻不问,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我查阅了拟于2020年上映的“IP”改编影视作品,其中仍不乏备受侵权争议的作品。
社交网络上围绕这部电影划分成了两大阵营,彼此互相攻讦,两派都觉得自己是在维护创作的自由。“想不想看”被忽略,“该不该看”则是讨论重心。有人甚至不敢在网上晒出票根,因为担心会被涌入的陌生网民责骂“给资本送黑钱”。
只想去电影院放松90分钟,我却发现自己的肩头无比沉重。 本该承担责任的主体始终缺位,那么一张电影票就是一次表态。又一次,观点之争变成了立场之争,普通观众被架了上去,必须选择站边:究竟是做它的“粉”,还是做它的“黑”?
在我看来,原创作品的魅力之一是鼓励多元,允许复杂。而这道二选一问题的存在本身,已经足够让人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