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字兵主要职责是服务于正规兵,即为负责掌管后勤,传递消息的士兵。通常情况下,这是一支不参加战斗的后勤部队。
虽然也是正规士兵,但俸禄和各方面待遇远远比不上正规军。比如《天下长河》里,负责漕运的官员手底下掌握一大批运丁(这是承袭明朝的制度)。
每当有货船停靠码头,运丁们就得一拥而上,把货物迅速转移到码头或仓库里。还得响应官员的号召,干一些杂活,日子过得很是辛苦。
别看运丁过得非常苦,却是实实在在的“公务员”,他们能够按时得到清政府发放的月粮、行粮、增贴等酬劳。比起正规军的身份与待遇虽然相差甚远,但至少比民间招揽的乡勇要好上不少。
若是执行长途运输任务,出发前朝廷都会给运丁发放临时补贴,相当于“差旅费”,到年底还会发放“年终奖”。
除工资外,这些运丁还有很多其他收入。比如活不多时回家种地,所得收入完全归属自己,且不用上税。
清朝末期废除漕运,运丁们骤然失业,大部分人参加起义,另一部分人组建“漕帮”,成为社会严重不稳定因素。
当然,还有其他种类的“丁”字兵,诸如库丁(管理仓库)、盐丁(承担盐役),地位与待遇普遍低下,勉强糊口。
最后一个要介绍的就是“卒”字兵。“卒”字兵是军队当中比较有地位的军人,又被古人称之为衙役,通常有一定官职在身,属于“编制内”的员工。
他们属于城市里的治安军(城防军),不需要上战场打仗,日常的工作是进行巡逻维护治安,保障城内城外秩序。
通常在影视剧作品当中看到的衙门里的士兵身上就会贴着“卒”,还有大牢里的狱卒,
“卒”字兵技术含量不高,尽管不属于地主阶级,但也得是家里有些门路的才能当上,平日里能捞到油水。
乾隆以后,随着整个清朝统治极其腐朽,军队体制日渐崩坏。上至军官,下至士兵,或以贸易为生,或充当土匪抢家劫舍、勾结盗贼为业。
至清朝末年,这样一支五毒俱全的军队根本没有战斗力可言。
1841年5月的广州之役中,2700余名英军大败4万余名清军,外国人嘲笑清朝士兵都是“纸糊的军队”。
大家想想,连当兵都得有这么多条条框框,受到歧视,其战斗力可想而知。清朝灭亡后,诸如“兵、勇、丁、卒”这些封建糟粕也随之消失。
参考文献:
[1]清末民初步军统领衙门研究,作者闫茜玉,陕西师范大学 硕士论文 2019年
[2]咸同湘军与湖湘理学研究,作者汤浩,湖南大学 博士论文 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