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马上询问对方:“你们是不是早就知道这房子不是合法得来的,是不是?”听到张先生这么问,对方显然慌了,他们支支吾吾地说出了事情真相。原来,这个房子不是“正常”的房子这件事情,他们早就已经知道了,而且,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是在刚刚装修完毕。
当时的物业公司还没有换,装修引来了巨大声响,物业人员对这个房子进行了勘查。由于张女士不在国内,又联系不上,物业便单方面的阻止了这个男主人的装修,并声称这个房子他们没有权利居住。而这个男主人则崩溃了,自己花那么多钱买的房子,怎么能是假的呢?因此,他选择不听从物业的劝告,继续装修,并且还住在了里面。
物业每天都会上来驱赶他们,给他们做思想工作,怕的就是张女士突然打电话来问,但是,这个男主人却依然抱着自己花了钱就可以住的理由,在里面堂而皇之地带着老婆孩子过日子了。
不管物业和他们家怎么扯皮,这个男人仍然认为自己是有合法居住权益的,就这样,他熬到了物业公司换了一个,又熬到了张女士在国外待了28年也没有提起这件事情。
一开始,他们一家人并不敢在家里闹出太大的动静,害怕引人注目,甚至过年的时候也不敢在门上贴对联。
直到几年发现,这个房子根本没有人来收回,也没有人要,他这才和老婆孩子放心大胆地住了起来,家具全部置办齐了,装饰也完成了。就这样,他们安心地过了好几年,直到张先生找上门。
两方人陷入了僵持,张先生的要求则是他们尽快搬出这个房子,而这个男主人则是一口咬定,自己是花了钱购买了房子,具有法律效力,两方争议不断,你来我往好几个回合。
对方也声称,“只要你们给我20万,我马上搬出去,不然我的装修费就打了水漂了。
张先生想想也是,虽然装修并不是自己允许的,但对方好歹是花了金钱在里面。最后还是律师和警方双重努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诫那个男主人:“赔偿款你也别想着要,这本来就是人家的房子,谁让你当初识人不清,买了假合同,遇到了假中介呢。”
在警察的调解之下,对方终于同意搬出了房间,而且张先生还大发慈心,没有继续向他们索要居住房屋的费用。
事情调解完毕,张先生给自己的姐姐打了个电话,张女士在电话表明自己要回国处理一趟相关的事务:当年这房子是怎么被转售的,又是怎么被人盯上的,这件事情仍值得深思和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