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施静云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首次出版于1830年。讲述了主人公于连出身于小业主家庭,一心希望出人头地,他通过一生的努力、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还有不择手段的上位故事,直指人心。正如同我们所戏说的“凤凰男”。
于连当时所处的时代,正是法国处于波旁王朝复辟时期。从军无门的他选择了教会的道路,由于能够背诵整本《新约》,于连被当地市长看中,成为他家的家庭教师,后又经教会举荐,为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担任私人秘书。但最终,一封告密信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
对于连这个人物形象,司汤达是这样描写的:他两颊绯红,眼睛低垂,是个十八九岁的小青年。外表荏弱,五官虽不端正,但颇清秀。鹰钩鼻子,一双眼睛又黑又大,安静时目光深沉而热情,暴躁时心里充满着强烈的仇恨。深栗色的头发压得很低,使得额头显得很小,生起气来,有股子狠劲。由于受野心的驱使,于连不得不生活在一连串矛盾痛苦之中:他根本不相信上帝的存在,却努力装出一副热烈的、虔诚的面孔;把全部《圣经》看做谎言,却将整部拉丁文《圣经》和《教皇论》读到能够背诵;明明憎恨贵族的特权,却不能不用包藏着“痛苦的野心”的热忱去料理侯爵的事务,甚至冒着生命危险为贵族的秘密会议送情报……作为一种社会典型,于连属于法国大革命以后成长起来的一代知识青年,在王政复辟时期,是被排斥在政权之外的中小资产阶级“才智之士”的代表,这类人受过资产阶级革命的熏陶,为拿破仑的丰功伟绩所鼓舞,早在心目中粉碎了封建等级的权威,而将个人才智视为分配社会地位、权力的惟一合理依据。他们大都雄心勃勃,精力旺盛,在智力与毅力上大大优越于在惰怠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便处在受人轻视的仆役地位。对自身地位的不满,激起这个阶层对社会的憎恨;对荣誉和财富的渴望,迫使他们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
于连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有关英雄伟人的美梦,他幻想自己能像拿破仑那样,凭着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于连不幸生不逢时,在王政复辟时期,平民甚至没有穿军官制服的可能,惟一能够通向上层社会的途径就是当教士了。当于连看到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在一场无聊的纠纷中被一个小小的教士所击败,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甫就拿到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的薪俸,他就不再提起拿破仑的名字,而发奋攻读神学了。他想:“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之下,我会是一名军官;在未来的神甫当中,我将是一位主教。”为了不让岁月消磨掉,他那博取荣誉的热情,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平稳的发财的道路,而宁愿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因为,按照富凯的建议,要到二十八岁才能实现他的计划,而在同样的年龄,拿破仑已经干出很伟大的事业了。
然而这一切努力仍不能填平等级的鸿沟,在权贵人的眼里,于连至多是个服务得很好的仆人罢了。贵族社会按人的身份等级划分得极为分明。周到的礼貌,谈吐中冷淡轻蔑的表情、餐桌上的末席地位……种种无形的刺激,只能加深于连的痛苦和嫉恨。他在那个腐朽的“上流社会”里,成为惟一能以冷静、批判的眼光观察一切的人。他鄙视贵族阶级的僵化保守、平庸无能,痛恨耶稣会教士的伪善、贪婪和资产阶级暴发户的寡廉鲜耻,他把巴黎视为“阴谋和伪善的中心”,把神学院称作“人间地狱”,在内心咒骂华勒诺之流是“社会蠹贼”和“*人不见血的刽子手”。
不过,于连对社会的批判,在很大程度上是从个人受屈辱的感情出发,他对统治阶级的特权表示愤慨时,并非不想和他们分享特权的一部分;他指责官场的腐败时,自己也不知不觉仿效他们的行径;当他获得十字勋章时,他想到的是“我必须感恩图报,为政府办事”;当他为父亲谋求官职而损害了一个正直人的利益时,他想“这没什么,如果我想出人头地,这种昧良心的事还得干不少”;而当他征服了侯爵小姐,接受了侯爵赠予的领地、封号和骑士头衔,以为即将实现自己的一切愿望时,他简直是大喜过望,刚刚当了两天中尉,就已经盘算像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当上司令了。这样一来,于连实际上又肯定了许多被自己否定过的东西,追求着自己所诅咒的对象,他自身的行动与他对社会的指责形成了尖锐的对比,使他自己也成为被讽刺的对象。所有这些多像我们当今社会的那些“爱国贼”啊。
《红与黑》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读者看到了拿破仑时期的热烈与奔放,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中于连的爱情贯穿了全书,于连的成功与两个女人的恋情密不可分。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雷纳尔夫人的征服;德雷纳尔夫人和于连之间的感情,本身就是一份不对等的感情。司汤达将爱情分为“心灵的爱情”和“头脑的爱情”两种。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感情起于“头脑的爱情”,终于“心灵的爱情”,而德雷纳尔夫人爱于连,那么单纯,没有什么目的,只因为他是他,而于连对她的爱是基于利用,基于为了自己的自尊,他的爱是不单纯的,尽管到最后于连真的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但是从两人爱情的源头来看,于连基于“头脑的爱情”配不上德雷纳尔夫人那份珍贵的“心灵的爱情”。受于连的出身、性格以及社会环境所决定,爱情对于连来说,只是沿途的风景,不管多么美好,都不会为之停留;更像一只筹码,一种工具来实现他飞黄腾达的梦想,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的爱情道路何尝不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反抗的道路呢!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则始于玛蒂尔德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产生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他真诚的爱过德雷纳尔夫人,也真诚的爱过玛蒂尔德,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玛蒂尔德,投入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虽然曲折,但最终都获得了成功,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还是真心地相爱了,他和玛蒂尔德也达到了自愿的结合。他的爱情道路也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反抗的道路。不论在与德雷纳尔夫人还是在与玛蒂尔德的恋爱中,于连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在恋爱和婚姻上获得平等地位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一次次追求德雷纳尔夫人,或者出于他的野心和征服欲,或者为了嘲弄德雷纳尔市长,或者因为要减轻她对他这个刚离开锯木厂的可怜工人十之八九会有的“轻蔑”。他要博取玛蒂尔德的爱,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儿们更有被爱的价值,这种平民青年的自尊心、进取心,乃是时代给他的爱情生活打下的烙印。故事的最后,在监狱中等死的于连终于认清了自己内心的感情,知道原来自己深爱着德雷纳尔夫人,在得到德雷纳尔夫人的原谅后,他和德雷纳尔夫人一起度过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没有金钱、地位的烦恼,没有旁人的打扰,只有他们两个相爱的人互诉衷肠。狱中的于连终于从社会角色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在狱中等死的那段时间对于连来说是最自由、最单纯的,此时的于连不再是那个为追求名利、地位不择手段的人,而只是一个单纯为爱情而悲喜的青年。只有在这时他才感到了真正的幸福。
看到于连想到了前几年热播的电视连续剧《人民的名义》里的祁同伟,祁同伟在某一点上跟于连何其相似。祁同伟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自己能够有更大的发展,他不像陈海和侯亮平有背景、有资源,所以在仕途上可以说是一路顺风顺水,但自己呢?自己只有自己一个人,没有任何的资源可以利用,所以大学毕业后他就直接被分配到了边远地区,最后若不是祁同伟傍上梁璐的大腿,说不定还在边远地区窝着呢。
像于连和祁同伟这样的人都是非常真实,也是非常现实的。就像祁同伟经常说的一句话:“胜天半子。”他最想要的就是用自己的一切努力来获得自己需要的资源和地位。祁同伟就是一个拼了命要努力上进的人,他最想要的就是权力和地位,在经历了挫折之后他知道了,只有自己掌握了权势才能掌握一切,拼了命的努力却发现在强大的权势面前那么无力和绝望。
显然,于连不是完人。他的感情并非纯洁无瑕,他的行动和思想充满矛盾。但正因为如此才是一个真实、可信、有血有肉的人。我肯定地说不是所有的人都喜爱这个形象,然而又无一例外深深受到他的吸引,无一例外对他寄予同情。十九世纪文学中充满了这种孤立的个人,于连始终是他们当中出类拔萃的一个。较之一般的个性,他的形象似乎更充实,更丰满,更独特,也更富于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