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安慰他:“儿子你不要有压力,我和你爸之所以愿意给你拿这5000元,为的不是让你自责和难过,而是让你变得更加优秀。我们没有别的要求,唯一的一点就是,在这四年里,你毕业的时候,让你们老师承认让你自费是错的就行。”
从那以后,李乃文的心中就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儿,别人聚会、玩儿的时候,他学得比谁都要认真刻苦,磨练自己的基本功,四年,李乃文都是这么下来的。
况且李乃文的学习成绩,在班里都是名列前茅的,在他毕业的时候,高景文老师还跟他说过,当年让他成了自费生,心中有愧。
李乃文答应父母的,他做到了,并且他做得十分优秀。
1994年,李乃文刚上了大二,大一那年无论是学习成绩,还是表演课,他表现得都很好。于是他的老师将他推荐到了《家在三峡》这部剧中。
李乃文饰演的虽然是个配角,但是当时的片酬,也不低。一个月的时间,李乃文赚了5000元。
“5000元”对于李乃文而言,除了是一年的学费之外,是他25个月的生活费,那时,父母每个月给他200元。
他本想着拿着自己赚的第一桶金,计划着买很多好吃的,还想去旅游,最后还想给自己买个礼物,那就是随身听。
他以为一切都在计划中,可没有想到,当他乘坐火车返程回到北京的时候,下了车才发现5000元不翼而飞了,就连他的钱包也没了。
后来,他接到了母亲的电话,母亲知道他赚了5000元,还表示:“那这学期的生活费,我就不给你了?”
李乃文当时很尴尬,他总不能告诉母亲自己没有看住5000元被偷了,岂不是被母亲笑话了?他直接就答应母亲了,不用给了。
那段时间,李乃文为了牵连身边的好友,还特意不与他们同行,后来王千源、朱媛媛、辛柏青等同学知道他的情况后,这才解了李乃文的“燃眉之急”。
李乃文想为生活装入一瓶清水,却没想到汲上的却是半瓶泥沙。
03被偷了5000元,还不是李乃文最惨的时候。
李乃文在学校的表现虽好,但演员需要的是作品,只有出演更多的作品,演技才能磨练得更加出彩。
用李乃文的话说:“演什么黄什么”,同学们还给他起了个称号“大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