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在海口盛达景都小区,业主李先生在家门口领到了自己的《不动产权证》。“押在银行好几年的‘红本本’终于拿回来了。”他高兴地说道。
记者在现场看到,上午9时许,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依次核实身份信息,然后让领证人填表、签字、摁指印,再发放《不动产权证》。
此次退回的《不动产权证》均为2016年7月25日后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由抵押贷款银行保管的。目前,退证工作已在海口全面展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小区为单元集中上门退证。截至目前,全市有33个小区已退证,部分户数多的小区已二次上门。
不少企业和群众因《不动产权证》原件被留存,造成经商营业、子女入学、房屋租赁、户口迁移、水电过户等方面的不便。今年6月19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开展“不动产证回家”专项行动。该行动为期两个月,将持续至8月15日。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曾垂宁表示,“不动产证回家”专项行动将进一步增强百姓在财产登记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对于原《房屋所有权证》如何换取《不动产权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屋所有权人可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到海口市任一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即可办理换证手续。
房屋产权人领证所需材料
本人领取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有效证件
委托他人领取的: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企业领取的:
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来源:海口日报融媒体(记者 黎越)
编辑:孙健
责编:梁崇平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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