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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作为便捷实用的一类交通工具,在市场受欢迎程度是不容小觑的,城市、乡镇道路随处可见这类车型。当然使用率提高的同时,必须进行更严厉的整治,才能确保交通安全出行。
为此各地接连发布新规,管理电动车出行。从9月份开始,电动车一系列新规又将实施,这次二轮、三轮、四轮车都在内。
关于电动两轮车:
福建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最高罚5000
《福建省消防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条例中涉及电动车相关的包括电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区域,像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一律禁止停放。禁止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违反规定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及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从9月1日开始,如果车主继续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最高可予以5000元罚款处罚。
关于电动三、四轮车:
驻马店9月起电动四轮车禁止在机动车道行驶
此前有消息称驻马店发布通知,从9月起禁止电动三、四轮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对此相关部门予以回复。从9月开始,电动四轮车一律不允许在机动车道行驶。同时中心城区禁止非标电动车上路,车主出行要留意,以免违规上路被罚。
从上述管理内容来看,主要还是涉及两大问题,一个是电动车私拉电线充电,另一个就是非标车过渡期届满了。
之所以对电动车充电进行严格管理,是因为电动车充电而引发火灾的案例实在是太多了。一些车主喜欢私自将电动车推上楼充电,或是将线从楼上拉到楼下,殊不知这样做安全隐患极大。只有规范车主充电行为,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危险的发生。
而非标车禁行,在此之前各地已经设置了过渡期管理,到期禁止车辆上路也是正常管理。目前多地采取的都是这一管理举措,这一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不过有些地区在到期后,仍然选择延期,继续放宽一段时间,尽可能让车辆用到自然报废。
所以日常驾驶电动车出行,一定要多多留意当地的管理规定。无论非标车还是国标车,上牌都是最基本的。如果当地过渡期快结束的,及时置换国标车型,悬挂号牌、戴好头盔再上路。
关于电动车出行,你们怎么看呢?欢迎一起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