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共同申请人需要什么证明,公租房共同申请人都去现场吗

首页 > 社会 > 作者:YD1662024-04-18 21:35:30

近年来,我市针对低收入人群、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新市民等群体,大力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进一步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困难问题,缓解房地产市场刚需压力,释放库存,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很多人并不了解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以及流程。日前,就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住建局相关部门。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人为呼和浩特市户籍:年满18周岁(65周岁以上必须有监护人);本市无任何形式的房产信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841元×7=5887元)。

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65周岁以上必须有监护人);本市无任何形式的房产信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841元×7=5887元);在本市至申请之日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满2年。

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申请人本人持所需材料到居住地(外来务工人员)或户籍所在地(本市四区户籍)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初审公示、街道办事处复审公示、区住建局终审公示(“三审三公示”)后,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备案,确定轮候资格。

如何办理公租房互换?

有互换需求的公租房承租人持身份证和公租房租赁合同到所在公租房小区管理站提出互换申请;经公租房管理站工作人员审核后符合互换资格的承租人,由工作人员在互换平台上受理互换申请并登记互换意向及相关信息;登记成功后,互换平台系统申请通过并打印互换申请表交由承租人保管,工作人员将互换申请表上的查询密码告知承租人;公租房承租人登录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官网,点开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界面,再点开公租房置换界面,凭互换申请表上的查询密码进入后即可查看相关公租房承租人互换意向的相关信息。此密码有效期为一个月,过期后需重新向管理站提出申请;公租房承租人通过查看互换平台信息自行联系配对,配对成功后,由公租房承租人各自向公租房管理站递交互换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公租房管理站审核通过后,承租人持互换申请审批表到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租房三室递交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作人员通知签订互换协议;承租人持互换协议到对方公租房小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我市哪些公租房项目可以出售?出售价格是多少?

我市现在对6个集中建设项目(康居家园、阳光美居、惠新苑、祥和苑、塞外安居新城、塞外安康新居)进行出售。集中建设项目公租房出售价格为4400元/每平方米。

购买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承租满三年,名下没有房产,呼市户口(外地户口须在呼市缴纳两年社保或者公积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购买公租房所需材料:《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购买申请审批表》;本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申请人收入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卡近一年银行流水或现金发放证明;婚姻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未婚提供单身证明);本市四区农户开具无房产无宅基地证明;非本市户口需提供呼市连续缴纳近两年社保或公积金证明;本人及共同申请人无房证明;公租房租赁协议。

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管理办法》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承租人须满18周岁;承租人在本市就业或创业;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已婚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未婚的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收入稳定,有租金支付能力。

说明: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旗县拥有房产,因工作需要在市区常住的;或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拥有房产,因工作需要在和林格尔新区、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园区和托清经济技术开发区常住的,可申请常住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人所需材料有哪些?

个人信息及家人成员信息(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联系电话等);单位信息(单位名称,所在地信息);身份证明;就业、创业证明(与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签订就业合同的,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签订就业合同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创业人员提供个体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学历证明。

申请人可通过PC官网、App、小程序登录青城住房租赁平台,浏览房源并点击进入申请渠道,选择承租房屋。上传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系统自动审查,审核通过后发放配租单,签订合同,支付租金,申请成功后联系物业办理入住。

(呼和浩特日报 记者 云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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