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患有两种慢性病
医保报销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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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刘女士咨询:我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两种慢性病,参加的是职工医保,请问每年最多能报销多少?
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特殊医疗服务科科长贾蕊答复:
依据《大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及门诊特殊治疗管理办法》(庆医保规〔2020〕6号)文件规定,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认定为两种门诊慢性病的,每年报销金额在较高的一种疾病定额基础上增加500元,刘女士可以带着公立二级或民营三级以上的病历或诊断书、医保卡复印件,根据具体申报疾病的认定的材料标准到慢病认定定点医院进行申报。
来源:大庆党风政风行风热线 大庆日报
责编:贾鑫宇 审核:代宝柱 监制:王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