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李宇春与郑希怡彩排《无价之姐》
《跟我出发》版权方如此坚决的态度,令全网吃瓜群众就“《无价之姐》是否真的抄袭了”展开热议。
10月30日下午,《无价之姐》的曲作者孙侨志发微博回应了被指控抄袭一事,他否认抄袭了《跟我出发》的作曲:“两首歌的部分片段在听感上有相似”但是“请不要仅仅因为一个简谱的相似,就随意指责是抄袭,也希望大家要把片段的巧合和整段的抄袭区分开来。”
1991年出生的孙侨志还说,《无价之姐》是6年前(2014年)所作,自己从未听过《跟我出发》,对方2004年发布时自己才13岁,当时在国外生活,不太能够听到国内电视综艺上的歌曲。
上图:孙侨志
随后,《无价之姐》的音乐制作人陈伟伦也发微博表态,表示自己“对恶意炒作之人感到非常愤慨”,并从专业角度认为《无价之姐》的曲子并未抄袭《跟我出发》。
“我负责任地说,《无价之姐》不存在抄袭。我看了网上的两首歌对比视频。尽管从听感上,普通听众可能会觉得有些类似,但是界定抄袭不能只靠听感。”
身为制作人,他从专业角度分析说:“《无价之姐》把耳熟能详的传统民歌素材运用到了潮流的舞曲中去,这是一种把电子舞曲本土化的很高级的手法,但有人拿出来一首十几年前的民歌歌曲和这首歌相提并论,简直可笑。”
30日下午,《无价之姐》这首歌的曲版权方“东乐影音”也出来回应了,支持孙侨志的澄清,表示“一首音乐作品,不是某个或几个音乐元素听上去有些相似就一定是抄袭”,并呼吁大众不要轻易给创作者扣上“抄袭”的帽子。